塞满了稻草和豌豆皮,直接铺在地上。
绵缎旁的地上立了根白色蜡烛,已经烧了大半,烛蜡都堆了一地。
整个空间都无比狭小阴暗,而埃文斯就在这样的氛围中坐于绵缎上,静静看着萝兰,似是在无声问她何事。
埃文斯是个聪明人,萝兰相信他住在这里的一个月,早已对庄园一清二楚。
更何况教会还在外面散布风言风语,吸血鬼杀人之类的谣言也是不绝于耳。
萝兰一开始打算废话不多说直接上嘴,但现在她改变了主意。
埃文斯太冷静克制了,冷静到不像是一个普通人见到鬼怪应该展现出来的神态。
如果这样的一个男人能为自己展露出疯狂失态的神情,似乎也能给自己漫长无趣的人生增加一点乐趣。
萝兰想到这里,低头笑了一下,错过了埃文斯看到她笑容后一瞬间的失神。
萝兰手交叉靠在门边上,她长得矮,不像埃文斯那么高,需要低头弯腰。
“恢复得如何?”萝兰这回借着微弱的烛光好好打量了一下埃文斯。
暗疮烂肉都消失不见,恢复往日健康白皙的肤色,原先初见小巷里几乎快失去光泽的灰绿瞳仁现在看去,竟有点像挂在天边的满月。
亮悠悠的,有种勾人心魄的魔力。
埃文斯面对衣着奢华的萝兰,下意识双手抬起放在自己的膝盖上,遮住两块暗灰色的补丁。
他垂眼回答:“谢谢小姐,已无大恙。
”
萝兰走进楼梯间,顺手关上木门,隔绝了外界的一切风吹草动。
“有想过,之后去哪吗?”
现在伦敦无论城内还是城外,早已如死神过境,遍地都是死尸腐肉。
贵族都尚难自保,更遑论普通人。
“小姐觉得,我应该去哪?”埃文斯按兵不动,反问道。
嗬,真有趣,他倒是会先发制人。
“不如留下?我身边正好缺一个贴身奴仆。
”
萝兰上一个血侍因病过世,她还没来得及找下一个,就恰逢鼠疫爆发,再加上同教会的纠缠,她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好好进食了。
“感谢小姐收留。
”埃文斯同意了。
“不用一直叫我小姐。
”萝兰顿了顿,有点狡黠地恶趣味接着说,“我叫萝兰,你以后就叫我主人吧。
”
“是的,主人。
”
看着高大英俊的男人在她面前俯首称臣,萝兰近日疲惫烦躁的情绪被扫空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