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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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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言言不解的看向她:“什么意思?” “发视频的不一定是录视频的人,你找第一个在网上发视频的人,那么就是看到的那个人。

    ”田麦很清楚自己要做什么。

     她要做的第一点是勾画出这个发视频人应该具备的条件。

     第一:这个人流量很大。

    这点很简单,正常人发视频是会被限流的,只有发视频的这个人本身具有流量,才会在第一时间就被更多人看见转发,才会更大几率的爆出去。

    而正常的一个人,是没有办法在第一时间做到:爆。

     所以发视频的第一人,应该是有粉丝基础的网红主播。

     勾画出发视频人的条件,再推下他能不能成为录事情的人。

     田麦觉得应该不能,原因如下: 1:网红会外出猎奇,但是一般猎奇的时候都会直播,很小几率会录视频。

     2:如果真的是录了,这个视频发出是有时效的,就好像正义也只是一瞬间的上头,而过了这个点,会做出很多权衡。

     3:这些靠网络吃饭的人,更加明白网爆的可怕。

     4:为什么发视频会经历网爆?这点是以恶犬伤人这四个字推出的。

     于家想要颠倒黑白,用的就是恶犬伤人,将于家儿子做出一个无辜的人,而莫家母女成了纵容恶犬伤人的恶人。

     所以,莫家母女纵容恶犬伤人这个词条应该是最初被爆出的热搜。

    这样才会更加方便判处莫家为过错方。

     这个词条因为于家的加入,火爆程度一定很高。

     在这种情况下,录了视频的主播反而更加不敢发。

     一个是怕得罪于家,还有就是莫言言过不去的那个理由:为什么有时间录视频,没有时间报警。

    如果真是犯罪,那他们这些录视频袖手旁观的人不是更该死。

     5:综合第4点,如果真是这个网红主播录的视频,只会出现三种情况。

     (1)当时气愤难当,直接发出。

     (2)没有发出,事件过后,他们关注事情经过,有良心的主播,权衡之后会更加不敢出手,会将视频藏起来,小心翼翼的不让别人知道。

    、 (3)利益至上的主播,权衡的结果会是拿视频要挟于家,会比发出去更加有性价比。

     6:那种因为陌生人受到良心谴责,而自愿牺牲赎罪的人,真的只有电视剧里面才有,现实都是普通人,让一个人为了陌生人愧疚到自我牺牲的赎罪,那纯属扯淡。

     而视频不是主播录的,他只是发出,发出的理由也许是正义,也许是金钱,也许全都有。

    这样简单的逻辑关系才最为合理。

     因此田麦综合自己所见所闻,得到的第一个答案是:发视频的人为一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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