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大人过誉了,不过是乡邻帮忙罢了。
”
“宋娘子可知道,这八个人究竟什么人,为何要夜半入户杀人?”
“民妇不敢妄自猜测,相信县令大人一定能审问清楚。
”
县令的为人熙微早就清楚。
一些无关紧要的的小事,他或许会秉公处理,但是若有可图之利,他一定不会轻易放过。
那几个人,杀了或者放了,都会有麻烦。
而且,工坊的事情,这县令早在两个月前就已经派人盯上。
如果不是熙微早有防备,如今只怕工坊早就出了事。
裴氏既然与府城刘通判搭上了关系。
那么不管他们计划吞并工坊的事,背后是不是刘通判的授意,熙微都会让这件事与刘通判扯上关系。
刘通判与徐县令,若都想要她的制糖工坊,就让他们自己先分个高低。
徐县令善于钻营,如果知道刘通判的打算,或许会直接放手。
但是他们中间还有一个裴氏在搅合。
裴氏是商贾,如果在以前,或许不会和徐县令对上。
可他们献祭了一个女儿。
熙微已经收到消息,裴三小姐之所以成为刘通判的姨娘,是因为她有了两个月的身孕。
刘通判有两个儿子,还有女儿。
但是,没有男人能拒绝多一个子嗣。
裴氏因而与刘通判的关系更近了一层,对上徐县令便也多了一份底气。
在这三方人未达成共识之前,他们不会让除他们之外的人得到熙微的工坊。
县衙中,县令问什么,熙微便答什么。
像个老实又不知变通的妇人。
徐县令觉得无趣,挥挥手,“你回去吧!”
按照律法,捉贼是有赏银的。
《魏刑统》曾经颁布奖赏令,“能告群盗劫杀人者第赏之,及十人者予钱十两”
但是,这八人都不是悬赏令上的贼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