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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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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挤出一抹干巴巴的笑:“新婚快乐,我先走了。

    ” 步履极快,可从林筝跟前走过时,又忍不住道:“林筝,我……” “我已经说过,”韩霁山面色阴郁,“你该叫他嫂子。

    ” “……” 同一时间,那边的新郎父亲让人去把水池里的手机捞起来,拿过来瞥一眼,笑呵呵地递过去:“哎呀,这手机挺防水。

    ” 韩洺预感不好,连忙低头看。

     屏幕上最新一条就是楚虹发来的消息: 【妈:惹疯他再让我给你兜底?你知不知道我现在什么处境?白养你这么多年了!】 攥着手机的掌心骤然泛起白来。

     林筝又吃了一口冰淇淋,仿佛眼前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韩洺有一瞬间几乎窒息。

     忽然想到很多年前的暑假,他被楚虹送到橙骏县看望爷爷,那时候他十七岁,走到哪儿总是被拥簇的那一个,从没有得不到的东西,他的未来似乎只有顺风顺水这一条路。

     意外听闻向来不露声色的大哥有了无比讨厌的人,他好奇又惊喜,为了戏弄总是压自己一头的大哥,便在那个炎热的午后,走到球场,看向场中迎风踢球的少年。

     少年热情,贪玩,随便说一句话就立马相信。

     那时候,韩洺就想,这是他的囊中物。

     可到头来,同样的烈烈日光下,却已是截然不同的景象。

     最终,还是在韩霁山阴冷视线下,关了手机,梗着脖子喊他:“嫂子。

    ” 喊得咬牙切齿,恨不得呕出血来。

     林筝微愣,似乎觉得很新奇,慢慢地吃了一口冰淇淋,转身走了。

     韩洺失魂落魄地站在原地,手机催命符一样始终都在响,好似在时时刻刻提醒他如今的可笑处境。

     狼狈地走出酒店后,韩洺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不经意间,猛然被一个穿着球服的少年撞了肩膀,对方连忙说了声抱歉,说要赶时间去打球便又匆匆跑了。

     韩洺起初没什么感觉,走了几步,蓦然间觉得胸口很痛。

     先是针扎一样的刺痛,痛意渐渐扩散,又麻又酸,那样奇怪的痛觉简直让他不知如何是好,于是不再动弹。

     一时间,往日带着阮云雨对峙林筝的画面一遍遍从眼前晃过,画面很快便到韩霁山出现那里,他的大哥将林筝护住、之后疯了一样拎着他挥拳……他忽然痛得不能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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