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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王富贵非要把金项链挂在儿子脖子上,说是喜气,他这些年发财全靠运气,多亏他及时把名字改成富贵,才发了一波又一波横财。
他还建议朝阳把名字改了,王阳也不行,太俗,不如叫王富财。
朝阳当然不肯,项链也不愿戴,他爹是个狠人,威胁他不戴就别想拿钱,他才勉强收了项链,为了避人眼目,只好戴在手腕上。
而后,他回老家探亲,俗称衣锦还乡。
他到底是个平凡人,没有超高的智商,也没有能力,最后还得拼老爹,做了他最讨厌的富二代。
朝阳守在门口,陪他一起守着的是家里养的鹅,村子里鹅是爸爸,看门比狗还管用,看谁不服,揪着谁裤脚死咬不放。
他老远就看见那辆雪白的小宝马。
他想,还是他的超跑拉风,冲哪个小姑娘招手,不都得春心荡漾。
鞋子落在朝阳眼前的时候,他依然在幻想。
鹅先叫起来。
他抬头,看见朝乐冷冰冰的面孔后,唇角扬起的笑也被浸没了,“乐乐。
”
叫得十分声音,不如“姐”顺溜。
“不解释下吗。
”
朝阳知道她指的是什么,身子不自觉靠着墙,像是能给些底气似的,目光飘散,嗓音更是懒散,明知故问:“解释什么。
”
“他今天给了我离婚协议,字已经签好了。
”
朝阳微怔后,不知是惊是喜,“真的?那我们……”一顿,“我现在是王阳了,我不需要再低眉顺眼,如果村子这边议论我们的关系,我们可以移民,我亲爹可以给我们很多,他也很喜欢你……”
我更喜欢你。
啪
巴掌声在寂静的乡野突兀响起。
朝乐用足力道,不然朝阳的脸不会迅速红肿,少年仍显青涩俊秀的五官在不解和疑惑中过渡,整个面部表情最后停留在愤怒。
朝乐闭了闭眼,“我从来没想过和你在一起,从前,现在,以后。
所有的暧昧,都是你自己瞎想出来的。
”
她今天的唇是鲜艳的红,乍一眼撇过去,那一抹犹如杜鹃花,再深忆下去,和很久以前,她校裤上的血逐渐重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