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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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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胜利看了一下越来越难挖的洞穴,也只能点点头。

     刘红军并不是真的给獾子留根,或者说为了保护獾子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老百姓来说,獾子对庄稼的危害,还要大于野猪。

     而是,再往前挖,需要花费的功夫太大,洞穴顶上的覆土已经达到了两米。

     继续挖洞的话,不划算。

     “受伤好东西,咱们回家,吃肉喝酒!”刘红军笑着招呼钱胜利三人道。

     把刚刚打死的六只獾子,开膛放血之后,四个人背着十一只獾子下山回家。

     ········ 榆树屯杨家,杨秋雁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下午四点,从炕上下来,穿上鞋,就要往外走。

     “雁子,你干啥去?”坐在炕上吸烟的杨广福开口问道。

     “爹,我去红军哥家里看看。

     他进山给娘掏獾子去了,我去看看回来没有。

    ”杨秋雁脆声说道。

     “憨丫头,哪有这么快啊!他们下午进山,明天下午能回来就算快的。

    ”杨广福笑道。

     “可是,我听他们说,掏獾子不是很容易吗?不就是走到哪儿,掏了就回来,哪用那么多时间?”杨秋雁娇憨的说道。

     “呵呵!”杨广福笑着摇摇头。

     杨秋雁之所以认为掏獾子很容易,这都是被那些来家里喝酒的猎人,误导了。

     杨广福是榆树屯的生产队长,家里自然不缺客人,那些猎人从山里回来,都会拎着一些珍稀的猎物,跑到杨广福家里来喝酒。

     目的,自然是为了讨好杨广福。

     生产队分家之前,猎人也只是生产队的一个工位,猎人需要给生产队上交猎物,来换取工分。

     工分可以换粮食。

     所以,榆树屯大多数的猎人,都习惯了,打猎回来,到杨广福家里喝一顿酒。

     酒肉自然是他们自已带的。

     只是,这男人,喝了酒之后,就喜欢吹牛。

     山里野牲口,难不难打,全看他们喝的酒多不多。

     只要酒够多,大爪子都是手拿把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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