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无视了杰森,他看着我,用独属于上班人打工时的语气说道:“艾尼小姐是吧。
”
我点了点头。
男人确定了我的身份后,深吸口气,继续说:“我是之前给你打过电话的编辑,你叫我史密斯就好。
”
看着伸出手的编辑,我颤抖着和他握在了一起。
啊,完蛋了。
这叫什么来着,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是吧。
我真是太天真了,竟然以为逃避现实会有用呢。
我一边在心里棒读,一边招呼编辑坐在沙发上。
杰森见是我认识的人,也放松了下来,边吃着饭,边盯着我们这边的动静。
我递给编辑一杯水,下意识拿出上班时的气势,询问:“请问您突然过来是因为?”
编辑抿了一口,说:“是出版社。
”
我往前坐了坐,“出版社?”
编辑嗯了一声。
我等待着编辑的下文,可他却只顾着喝水,没有再说话。
?什么意思。
我面上依旧是微笑的样子,心里却在咆哮着,恨不得揪起对面人的领子,揍他一拳。
见他不开口,我笑眯眯地又往他杯子里添了满满的一杯水。
根据我的判断,这人绝对不是哥谭人,这么傲慢的家伙应该是纽约那边的。
西装有点皱,虽然有香水遮掩,但身上还带着股地铁上的味道,排除他自己开车过来,今天从哥谭回纽约的电车,最晚会在晚上七点半出发,而现在已经快六点了,身为打工人的他,肯定会为赶路的时间预留出至少半小时。
甚至,这里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哥谭,预留时间也会从半小时延伸到一个小时。
所以,他必须在六点半之前交代完我所有的事情!
哼哼,这可是我混迹江湖多年留下来的经验。
我已经看穿你了!
我的眼神向编辑传递出这样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