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间,邵煜铭往前追几步,很快走到赢川面前。
两人的目光在近处相遇了,他们彼此打量着,安安稳稳地度过微妙的几秒钟。
赢川的那张脸庞依旧耀眼动人,唯独嘴唇有点发干,受伤的胳膊始终垂着,略显单薄,另一只手拿着鱼叉,身上穿的是农民的衣服,倒是意外的合身,再往下看,赤着双脚,脚上都是干硬的泥巴。
他看上去太颠覆形象,继小七之后,第三个人格出现了。
邵煜铭在心里默默地感慨,反观自己,一身浅绿色的轻便防水的冲锋衣,还有防水的运动裤,时髦的棒球帽,一看就是城里来的,整体干干净净,最突兀的是手里拎着的一双鞋子。
赢川盯住那双脏兮兮的鞋,认出是自己的鞋。
“要不要穿上。
”邵煜铭把鞋子放下,一路来都很担心赢川的脚会受伤,只不过没敢多说话。
这副姿态多少有点谦卑了,在邵煜铭身上很少见。
赢川觉得有些不自在,俯身捡起那双鞋子,没有穿,就这么提溜着转身就走。
邵煜铭紧跟其后,似乎做了一阵思想工作,才开口道:“赢川,我知道你见到我会不高兴。
”
那你还来...
赢川在心里抱怨,倒不是因为这个人是邵煜铭不高兴,而是他毫无预兆的看见曾经熟悉的人,有种被人从虚幻美好的国度硬生生拽回现实,那些想要忘却的往事,犹如潮水般重新涌上心头,这让他刚放松的心情又变得压抑起来。
“本来不想让你看见我,”邵煜铭在后面一边叹气一边做解释,“可是你受伤了,身边没熟人,我是真的放心不下。
”
“邵煜铭,我问你。
”赢川回头看一眼,脸上的神情难分喜怒,“你是不是跟踪我。
”
邵煜铭迟疑了两秒,小幅度地点了下头:“算不上。
”
“你是不是有病?”
“你说是就是吧。
”
“.....”赢川瞪一眼,讨厌这种摆烂的人。
“主要是这个地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