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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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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缪尔握住昏耀的角马缰绳,低声说:“吾王,我们走吧。

    ” 昏耀差点一口气没上来,他咳出两口血沫,瞪着眼前的人类:“你把黑托尔都杀了!?” “偶然遇见,”兰缪尔言简意赅道,“担心您不肯跟我离开,想了想还是杀了。

    ” 几句话的功夫,周围的魔族士兵已经围上来又被他们击退了两波,一时不敢再靠近。

     被围杀了这么久,昏耀负伤不轻,单是肉眼可见的惨烈外伤就有好几处,万幸对魔族来说都不算致命。

     更凶险的,反而是失血过多和魔息反噬的隐患,而这些却是没法一眼看出严重程度的。

     “吾王不能再战斗了。

    ”兰缪尔立刻下了判断,手一伸,“请您把刀给我。

    ”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魔王神色诡异,“兰缪尔,你是个奴……” 兰缪尔:“行了知道了,把刀给我。

    ” 昏耀:“。

    ” 啧,原来这家伙也有不耐烦的时候。

     就这么一个走神的间隙,昏耀的手里已经空了。

     兰缪尔丢下长剑――凡铁经受不住至纯魔息的炙烤,已经有些豁口――换了青铜弯刀握在手中,说:“吾王,您上我的马。

    ” 这次昏耀倒没有硬撑,他的角马确实已经疲惫,他自己也实在快要耗竭。

    反正佩刀都交出去了,同乘又算什么? 魔王迅速骑上了奴隶的角马,坐在奴隶身后。

     兰缪尔还不放心,拽着昏耀的手臂环在自己腰间,不安地皱眉:“您不会掉下去吧。

    ” 昏耀嘴角抽搐:“……我真是给你胆子了。

    ” 冲出去的过程,其实要轻松得多。

    部落联军已经兵败如山倒,别说组织起有力的围攻,连敢于上前阻拦的士兵都几乎不再有。

     风声带来胜利的曙光。

    紧绷的神经一点点松弛下来之后,昏耀盯着身前兰缪尔耳畔的银发,不禁有些恍惚。

     ……其实他一直知道兰缪尔很能打。

    也知道圣君的善良,从不代表着软弱和畏手畏脚。

     这些年,在越来越多的魔族都逐渐把兰缪尔当成一个乖顺奴隶的时候,只有魔王本魔还对当年那个圣君念念不忘。

     在昏耀眼里,兰缪尔就像一把甘心归鞘的剑。

    他一直在等待着,这把剑重新绽放出寒芒的那一天。

     无数个同床共枕的夜晚,他半是兴奋半是忌惮,幻想过那把出鞘之剑指向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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