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兰斯:“……”
家政确实不经常上门,因为珀兰斯也没有在家吃饭的需求,很多时候也就是在公司吃了,或者出去吃饭局酒局。
“还有,老板叫我路易就好了。
”
路易把粥放在饭桌上,朝着珀兰斯招了招手,甚至还细心地替珀兰斯拉开了椅子。
“不知道老板喜不喜欢,希望老板可以赏脸一尝。
”
“谢谢,阁…路易。
”
珀兰斯不可能拂了雄虫的好意,更何况人家大早上起来给他弄这些,本就是用了心的。
既然雄虫愿意拉近距离、放下身段,那么珀兰斯自然没有不走这个台阶的道理。
可是当珀兰斯真正坐在椅子上,看着眼前这一碗热腾腾的热粥之后,反而觉得有些恍惚。
这样的早晨,
这样的早饭,
让珀兰斯有一种,好像他真的有一个“家”的感觉,不是某一个冰冷的住所,而是有烟火气的家。
其实说起来还有几分可笑。
珀兰斯内心曾经异常渴望过家的感觉,因为从未得到过,所以永远在渴望着。
关心,照顾,耐心的温柔。
这些东西,珀兰斯的亲生雄父没有给他,珀兰斯的亲生雌父也没有给他,而给他这种感觉的,反而是一只认识没多久的雄虫。
“老板,一起吃吧。
”
路易又去给他自己搞了一碗,坐在珀兰斯身边,弄了一个大早上的,路易也饿了。
如果说,路易仅仅是把珀兰斯当成老板、当成上司的话,自然不可能这样子大大咧咧坐在珀兰斯身边,
可是,偏偏珀兰斯在路易生病的时候照顾过他,见过路易狼狈的样子,而路易也见过珀兰斯昨天醉酒的样子。
至少可以做个朋友吧?
其实路易还真的挺喜欢珀兰斯的。
漂亮大方的老板,
这谁能不喜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