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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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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上,那个时候路易和晋总就是唯二的幸存者, ……简直是天选打工人和天选老板。

     成年人,就只是生个病而已,真没什么,睡一觉或者睡两觉就好了。

     可是,路易真的没想到,珀兰斯硬是在他床头守了一夜。

     早上,路易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的是珀兰斯侧头趴在他床头,长长的银发,就好像落下来的最漂亮的那一捧雪。

     金丝眼镜已经摘了。

     珀兰斯手上也只有左手戴了手套,右手是没有戴的,右手的手套和眼镜一起放在路易的床头柜上。

     于是,路易终于,第一回见到了珀兰斯的手。

     珀兰斯侧着脸趴在床上,跪坐在房间里面毛茸茸的地毯上。

     他的手就这样摆在路易的被子上,手腕透着一圈艳红色,好像是被人握成这样的。

     阳光轻轻洒落,仿佛能透过手部的肌肤,映照出内里淡淡的温润光泽。

    手指修长而优雅,比例匀称,更兼有着难以言喻的柔美,指甲饱满圆润。

     这样的手,无论是拨弄琴弦,或者是悠然翻阅书页,都自有一番风情。

     不论戴不戴手套都漂亮。

     看着珀兰斯沉睡的容颜。

     一时之间,路易那张脸上,露出了茫然的表情。

     被照顾了,路易反而觉得有点不自在,总觉得欠了情分,应当是要还回去的。

     珀兰斯又做梦了。

     聪明如他,很快就意识到,因为他和路易之间过于高的匹配度,所以他在路易身边,甚至仅仅是闻到路易衣服上的信息素,都会很容易雄虫被入侵精神海。

     珀兰斯的精神世界似乎变得异常软弱可欺了,轻易便能被路易那深邃而强大的信息素所穿透。

     路易的信息素对于珀兰斯来说就好像罂粟一样,既想要拒绝,却又在不知不觉间被其蛊惑。

     那信息素舒服又温柔。

     像是滴水穿石一样,一点一点的撬开强硬的屏障,露出里面柔软的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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