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沂自己知道,钟俊同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
周围的人提起钟俊同,没有谁不赞一声俊杰,名牌大学顶尖专业毕业,又把家族企业盘得风生水起。
二十年前的人记得钟俊同的父亲,因为是商会会长,尊称他一声钟会长或者钟先生。
现在他们都知道了,小钟先生也相当了不得,颇有其父英姿手腕。
而自己呢?在一家快要倒闭的出版社里做童书编辑。
每月工资不过四千五,无房无车,身无长物,相貌平庸,只有一点,脾气很好。
可是他脾气哪儿能不好呢?在自己那样复杂的组合家庭里,自己但凡有点脾气和爪牙,就得被揪住一根根磨掉棱角,变成河床里最温和圆润的鹅卵石。
钟俊同为什么要和他结婚呢?
时沂想不明白。
钟俊同放下碗筷,喝了杯水,又往嘴里塞了颗清新口气的玫瑰糖。
钟俊同漆黑的眼睛直直地看着收拾碗筷的时沂,问:“洗过澡了?”
时沂不明所以地点点头。
钟俊同放下手里的杯子,手指扣住时沂细白手腕,迫使时沂放下碗筷,在时沂小声惊呼中把他抱了起来,进了卧室。
钟俊同没开灯,就这样托着臀把时沂按在门上。
时沂心跳得很快,红着耳根,温顺地像只猫儿似的用长腿钩住了他的腰。
丈夫出差一个星期了。
他没有直白地告诉钟俊同,他好想他。
每天三个不咸不淡的信息发送,问吃饭穿衣睡觉。
他都怕自己的新婚丈夫觉得自己无聊。
什么都看不清,视觉失灵之后,嗅觉就变得极为敏锐。
在原始的漆黑底色之中,他闻到钟俊同身上沐浴乳的味道,是薄荷味。
健壮的年轻男人的体温把它蒸得如夏日一般蓊郁,缠绵又凶猛地扑在时沂的脸上。
时沂不是傻子,他当然知道钟俊同什么意思。
一个男人在求爱的时候,连身上的气味和呼吸都是不一样的。
这一点在钟俊同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