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孟钊看向陆时琛刚刚半蹲的位置。
“血迹。
”
“嗯?”
“不规则的长条状的血迹,断断续续的,从7号楼下面一直延伸到案发地附近,”陆时琛说,“死者是被拖过去的。
”
孟钊看着他,示意他继续往下说。
“作案后把死者平放着拖过去,耗时很长,容易被发现,还会留下痕迹,相当不明智。
”
“继续。
”
“如果是我的话,会把死者架起来或者扛起来,快速转移尸体,减少暴露自己的可能。
”
“所以现在是在试图为自己减轻嫌疑?”
“给孟警官提供一种思路罢了,别把视线浪费在无关的事情上。
”
又来了,孟钊心道,这种居高临下的语气。
事实上,他刚刚跟陆时琛打的那一架不仅仅是为了想要揍陆时琛一顿,更重要的是想试探一下陆时琛是否外强中干。
而试探的结果是,陆时琛的体能极其可观,且对人体的致命点相当熟悉。
如果这案子是陆时琛做的,死者的脖子上不会留下那样的勒痕,案发现场周围也不会留下这些拖拽的血迹。
不过……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孟钊得戴着这手铐,跟陆时琛一起回市局取钥匙。
“走吧,”孟钊轻叹一口气,遇见陆时琛准没好事发生,“跟我到市局走一趟吧。
”其实他今晚改变路线,是想到陆时琛白天说的那个7号楼来看一眼的,不过现在跟陆时琛拴在一起,挺麻烦的。
孟钊打算先去市局取钥匙,一会儿再回来一趟,没想到陆时琛却主动提起这事儿:“不去7号楼看一眼?你来不就是为这目的?”
“挺会猜啊,”既然被猜中了,索性就多走几步过去吧,“去。
”
老旧小区只有前面一排矮墙上安了几盏昏暗的灯,孟钊抬头看了看,一整排楼里只有不到十家还亮着灯,估计这起凶杀案发生之后,仅剩的这几家住户也正打算着麻溜搬家。
距离七号楼也就十几米远,两人都没说话,巷道安静得能听见树叶随风摇动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