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钊记得高中时有一次周考,试卷的题目很难,班里有女生抑郁症发作,考试进行到中段忽然要跳楼自杀,当时全班都停了笔,一脸惊愕地回头看过去,只有陆时琛自始至终没抬过头,且提前交卷出了教室。
陆时琛的性格用“不爱凑热闹”来表述远远不够,更准确一点,应该是极度冷漠。
这根狗毛到底是怎么沾在周衍裤腿上的?假设陆时琛的那条狗正处于脱毛期,而这根狗毛恰好被风吹到周衍身上,这种几率是不是存在的?孟钊想到这里,又觉得这种想法有些荒唐,这也太巧合了……
不管怎么说,他需要先把陆时琛叫过来,问清楚当晚他为什么会出现在案发现场的那个老旧小区。
“钊哥,我打过电话了,他说半小时后过来。
”程韵放下电话,跟孟钊说。
“嗯。
”孟钊应道。
“这人声音也挺好听的。
”程韵凑过来八卦,“钊哥,我刚看见他好像还跟你是一所高中,你不认识他啊?”
“认识,一个班的。
”孟钊没打算避嫌,“不过不太熟,不会影响办案。
”
“哇,这是缘分啊……”程韵感叹了一句,又问,“为什么传唤他啊?”
“因为他……”孟钊顿了顿,“有犯罪嫌疑。
”
程韵嘴唇微张,有些惊讶。
“一会儿他来了之后你跟周其阳一起,重点问他案发当晚为什么要去那个小区,其他的问题,自己根据资料整理。
”
“我来问?”程韵有些紧张,“可我从来都没做过这事儿。
”
“那这次就练练。
”孟钊不给她拒绝的机会。
陆时琛身上有作案嫌疑,而这嫌疑又显得有点蹊跷,这种情况正好适合给程韵这种新人练手。
自打孟钊当上副队长之后,队里的实习生基本都是他来带,这也是徐局喜欢孟钊的原因之一。
孟钊虽然脾气爆了点,但对实习生的帮助确是实打实的,他带出来的人,侦查能力和抗压能力都能在短时间内提高一大截。
陆时琛一向守时,半小时后开车到达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