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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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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英文写着一长段话。

     【感谢你这段日子陪伴,年轻人,我喜欢你弹奏的《小星星》,你弹得要比老头子好很多。

    】 【死亡是奇怪的一桩事情,但并不可怕很多人比其他人更早的认识死亡,所以活得更热烈,更努力,也更坚强,他们知道生命短暂,所以用一生践行理想; 有些人碌碌一生,等到我这样的年纪,才恍然自己到底错失了什么…… 我是在他过世的时候,才意识到死亡这桩事的,当时我想,老头子死了就死了吧,我一个人也没什么。

     写下这封信的时候,我已九十二岁,回顾前生,我发现,虽然我并没跟他一起离开,但我也没有好好活着。

     我无数次抚摸他的墓碑,与他对话,就好像他还在我身边,我记得他第一次弹吉他他说等他学会吉他,要弹一首情歌给我听听这吉他的音色老天,我居然到现在还记得他那时候年轻又神气,如获至宝的模样。

     但这没有维持两天,他就扔了吉他去钓鱼了,我因此生了很久的气,但我什么都不说。

     记得他失业在家发脾气,我们因为破旧的车子抛锚吵架,他在深夜抚摸我年轻乌黑的头发,低声跟我道歉,第二天拿出他所有的积蓄,换了一辆崭新的吉普车他有一个富有的家族,他的家族经历过惊心动魄的美国独立战争,经历过耀眼的镀金时代,百年风雨飘摇后,诞生了一个一个月只能赚100美元的笨蛋,而且还愚蠢的失去了这份工作……我不得不为此生气,并深刻认为自己从一众优异的追求者中抽到了最笨的那一个】 【但还好他愿意掏出这些积蓄,为我换一辆不颠簸的车……我时时刻刻的想着这些,在我的牙齿第一次咬不动曲奇的时候,在我意识到我头发稀疏,满脸皱纹,不复年轻美貌的时候,在我步履蹒跚,发现记忆里那辆崭新的吉普车生锈的时候,然后突然有一天,或许是几天前我意识到,他死去了,而我在他的影子和墓碑前,度过余生很美好的三十年。

    】 【我时常会想,如果那一天,我没有和他争吵……当然,这已毫无意义。

    】 【我相信上帝会像见证我们的结婚誓言那样,见证我们和好的那一瞬间。

    】 夏知看完信,回过神来,他感觉到了内心的悲伤,悸动,和一种茫茫然的情绪,却让他眼睛酸胀,想要落泪。

     陪伴史密斯太太的日子并不长。

     但夏知却又感觉到一种岁月流长,互相陪伴,互相需要的温暖,就好像他又回到了那个无忧无虑的暑假,回到了他的家人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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