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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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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在老城区的好处除了离学校近,生活起居也很方便,不像新城区开发得寸土寸金,从住宅区到大商场最短也要开车五分钟。

    迟朔在上下学的路上就能顺便完成补充家里食材的采购,偶尔有较为宽裕的时期,他会买肋排和水果。

     迟欢喜欢吃火龙果,他也很喜欢这种长相张扬的水果果肉滑腻的口感,这算是兄妹两不多的共同爱好之一,只是他不常能买得起。

     买最贵的肋排回家做糖醋排骨,一年也就那么几次,不是在迟欢的生日,就是挑父亲不在家的时候,父亲要是在家,他买再好的肉菜,最后也只是进了父亲的肚皮里。

     母亲离开他们之后,父亲头几年还会把钱花在家里,给他们生活费,后面就渐渐克扣,自从知道他在外面兼职打工后,父亲就再也没给过他们兄妹俩一分钱。

     父亲的钱不是什么干净来路的钱,有一回警察来家里做调查,迟朔才知道父亲消失好几个月是因为扒窃进了拘留所。

     去学校上晚自习的路上,迟朔在校门口的文具店里花三块钱买了几支黑水笔的笔芯和一卷不透明胶带,笔芯是刚需,胶带用来贴桌上被刻的烂泥巴字眼。

     除了桌子上,他上交的作业本被发下来时,封面或者内页也会被写上烂泥巴,写的人似乎怕被人发现,字写得歪歪扭扭,辨认不出是谁的字迹,他起初拿透明胶带把那些字粘掉,但次数多了,纸张会被粘破,他只能用这种不透明胶带贴上去。

     欺凌就像细碎的冰雹落在身上,有时是英语作业本上被人故意踩了泥脚印,要不就是语文默写本的内页有可疑的泥点子,他那个从小学用到高中,外皮剥落了一层的旧文具袋上被用黑色签字笔写了“我是烂泥巴”五个字,某一天,他上完课间操回来看见旁边多了两个字,很常见很利落的辱骂――“傻逼”。

     他回家试图用肥皂洗干净这个陪伴了他将近十年的文具袋,但签字笔的印迹完全洗不掉,甚至无法把墨迹洗淡一点。

     他在文具店里看到最便宜的文具袋,要七块钱,抵得上他自己两天的饭钱了。

     就算买了新文具袋,也会被写上这些东西的,买了有什么用,迟朔心想。

     现在,迟朔已经能心平气和地面对打扫完厕所卫生,回到教室时看见自己的书本散落一地,有的落到过道里,被踩上各种脏脚印,没有一个经过的同学去捡起来,即便只是举手之劳。

     下了晚自习,迟朔一刻不停地赶往自己打工的ktv,那所ktv位于一栋外表普通的楼房二楼以上,一楼只是前台,据说是里面有些不正当的生意,所以一楼不放包厢,前台也是假前台,只负责通报有没有条子来查房,每次迟朔进门,前台就低着头玩手机。

     在一楼换好员工制服后乘电梯上楼,进后厨要穿过一道两侧排满包厢的走廊,有的门敞开一条缝,里头尽情飞扬的音乐声总能震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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