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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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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林园中,今日陪同听讼的三法司官员已悉数到位。

    见天子莅临,忙都起身行礼:“臣等见过陛下。

    ” “众卿平身。

    ”他在主位上坐下,拂袖免了众人之礼,“既然都来齐了,便开始吧。

    ” 廷尉卿高肃上前,将上月廷尉复核的几件有争议的案卷卷宗呈给天子。

     大楚律例,死刑的案件处置须由州府上报廷尉,待廷尉会同御史台、刑部作出判决后,再呈天子裁夺。

     大多数案子都已由三法司盖棺定论,没什么争议,桓羡只需在名单上朱批画圈即可。

    但也有一桩案子,尚有争议。

     云州有一江姓士子,其父为人所杀,江氏立志报仇,然其成年时仇人却已死去,遂杀仇人三子为父报仇,随后自首。

     州府判其死刑,但案件上报到朝廷,廷尉、刑部与御史台却对此案的性质与判决产生了分歧。

     历朝历代皆以孝治天下,故而为血亲复仇者的刑罚不同于一般的杀人案,多会减轻一等。

    桓楚的缔造者、当年的太|祖高皇帝,亦是因报父仇、杀仇人之子而孝名远播,迎娶了前朝的嫡公主。

     因此,廷尉力主轻判,刑部等官员也认为江氏的行为是孝义之举。

    唯有御史台的一名青年官员坚称,仇人已死,父仇当止,父债子偿未见于明确的法律规定,不能以此为犯人开脱。

    御史台与刑部是在徇私枉法。

     桓羡听得兴致乏乏,双目一错不错地看着底下众人慷慨陈词,却实在心不在焉。

     他自小所学皆为王霸之道,思想也更偏向法家,对于儒家那套学说不感兴趣,却也知之所以会有争论,是因为儒家讲究孝义,为父报仇是谓孝,德主刑辅,情就会凌驾于法理之上。

     他漫不经心地把玩着手中碧玉盏,看着那名年轻官员慷慨激烈、以一敌十,清俊的面上因激动而腾起淡淡的红晕。

    虽则赞同,心间想的却全是廷尉卿等人的说辞。

     父债子还? 呵…… 可惜某人并没有这样的觉悟。

     他斜过视线,看着腕上所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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