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的目光最终停在女人耳后一块很淡的粉色痕迹上,那块皮肤已经趋于正常的肤色了,且贴近发根,即便对着镜子也很难发觉。
路周认得出来,那是吻痕,曾经在他哥的脖颈上也出现过。
胡思乱想在这一刻被彻底打散。
他宛如小丑,在旁人的浓情里上蹿下跳。
手里的塑料膜捏出窸窣响声。
路周望向自己手心,皱巴巴一团,和他的心一样。
“你就这么喜欢他?”
喜欢,可没那么夸张,不会爱到失去自我。
这些话不可能跟眼前的人讲。
央仪言简意赅地承认:“是,喜欢。
”
路周不甘心,咬住后槽牙:“喜欢他什么?”
“喜欢他的人?”
“喜欢他有钱?”
“还是喜欢他有势?”
一连串发问疾声厉色,突然加大的声音让人吓一跳。
连外面的谈话都似乎因此静了一瞬。
央仪抬眼,视线越过男生的肩线望向外面,她的视线对上了人群中淡漠矜贵的那一道。
男人唇形稍动,似乎在对旁人说“稍等”二字。
人群自动为他让开一条路。
本就杂乱的心跳在这一刻攀上了顶峰,央仪后知后觉地软弱了,赶忙收回视线,双手紧紧交叠在一起。
像感知到车内灼热似的,空调风速倏地加大,呼呼向外输送冷气。
露在裙子外的皮肤被风吹得瑟瑟发抖,后背却是潮湿的。
她闭上眼,仿佛能预见到一步步朝她车走来的脚步,停在车门边锃亮的黑色皮鞋,透过窗平静淡漠的目光……
这一切让她紧张。
她没有回答路周,也没有再去望窗外一眼。
没有得到答案的人颓然一笑,半晌,低下头:“是不是只要够有钱,够有势,你就会喜欢?”
一定会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