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小提琴天才只适合站在金碧辉煌的音乐厅内,不能让人知道他是站在血做成的舞台上。
这姿态不好看,也不被人羡慕。
上了大学,方淳想过,要不也找个机会对裴行远表白。
他想用零花钱给裴行远配一台昂贵的电脑,他想过要给裴行远写情书。
路过设计店,他又发现用机械零件配在一起的摆件很好看,想包装在一起,送给裴行远。
方淳在电脑里输入了所有想对裴行远说的话,在文字面前,他突然对裴行远这三个字有了羞耻症,于是全部用“你”代替。
落笔的瞬间,他好像成为了什么对爱过敏的人。
“因为你很好,所以我很喜欢你……”
“裴行远,我很喜欢你……”
喜欢吗?
真的喜欢吗?
方淳靠在椅背上,困惑地翻了一会儿手机。
手机里,有很多人对他表白。
大胆的、奔放的,内敛的、温柔的。
他遇到的很多人都在对他说喜欢。
方淳陷入迷茫,再去想下面的情话,难以挤出半个字。
他抓着头发,那张淡黄色的信纸上写了两行字,落笔的瞬间,他盯着字迹,居然觉得它们很陌生。
方淳涂抹着所有写过的笔记,盯着他写过的所有字发呆。
要不暂时不写了。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方淳朋友的生日宴会上。
方淳被邀请去了H市最大的酒吧,老练地咬着烟,和身边那些朋友诉说着不如意的事,在摇晃和喝酒时,他觉得自己好像找到了同类。
“方淳说自己最近要去表白!!”场上不知道是谁在起哄,带了头,纷纷八卦。
“这年头还会有人去表白?”同类马上不屑。
“当心做人舔狗哦。
”
“汪汪汪汪,你是舔狗吗?”
刺耳的欢笑声钻入方淳的耳膜。
方淳佯装不在乎:“怎么喜欢别人就是舔了?”
他嘴巴上是那么说,心底却觉得那些人好像说得就是对的。
喜欢一个人若是停留在了低处,势必就会失去掌控权。
会输得一败涂地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