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一个房东留下来的装饰品。
他后来才知道那是一辆老雷鸟跑车的方向盘,也是因为那几年里看了很多美国电影,无数画面中都有这款车在纽约街头开来开去,叫他有种跨越时空的熟悉感。
那个时候,他就决定了,自己将来一定要去纽约。
宋明媚认真地听着,心里却在想,这个故事你在杂志采访里也讲过。
两人相识是在2007年的夏天。
宋明媚刚刚开始在G行IBD的暑期实习,也是不巧,才入职就遇到一个多事之夏。
6月份,传出贝尔斯登旗下两只与次贷有关的对冲基金大量亏损,而且杠杆高得吓人。
到了8月,法国又来了消息,巴黎银行也有三只跟次贷沾边的对冲基金宣布暂停赎回。
恐慌开始在街上蔓延,G行也受了影响。
外面市面惨淡,内部的竞争又如此激烈,她本来没奢望能够拿到returnoffer,只是想在简历上添一笔而已。
但就是那一段为期十周的实习,让她认识了卞杰明。
第一次见面,是卞总来访,找她的老板吃饭。
不用旁人介绍,宋明媚在办公室门口遇到他,便称呼他为“卞先生”。
而他看着她笑,一点架子都没有,说:“你叫我Ben就可以了。
”
她认得这张面孔,是因为曾经在财经杂志上看到过一篇他的访谈,笔者描述他的职业是NewYorkFinancier,纽约金融家,跟《欲望都市》里的MrBig一模一样。
文章春秋笔法,说他的业务横跨中美两地,有丰富的成功操作经验,致力于将国际资本引入成长中的中国企业。
宋明媚当然不会错过这种networking的好机会,当即跟卞先生要了名片,隔天就打电话过去,自我介绍之后,求前辈指点,问方不方便聊一聊?
卞杰明当然也还记得她,欣然应允,两人于是约了一起喝咖啡。
那一次,咖啡她请。
作为回报,卞先生把自己九几年刚来美国时的光辉历史回忆了一遍,说他下飞机的时候口袋里总共只有五十七块美金,先去的俄州读大学,后来才到了纽约,在哥大读了MBA。
毕业之后,他在大机构工作了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