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少年天才也有无处可去的荷尔蒙,只得靠运动来排解。
后来为什么彻底放弃,谁也说不清真正的原因,只听说跟他脸上那道疤痕有关。
其实这点疤痕算
什么呀!
荆霄倒觉得,这条疤痕中和了他身上的阴柔之气,反而让他多了几分男子气概,拉近了跟他们这群人的距离。
连睿庭自己好像也不是非常在意,问起也只说是比赛时受了伤,从来没说是谁伤的,那场比赛的输赢又如何。
莫非那场比赛就是他的最后一场比赛吗?
那照理说他在比赛中破了相,又从此打破做运动员的理想,不是应该再也不想提起么,为什么反而那么在意比赛的奖品呢?
都过了那么多年了,还始终修修补补。
齐星河也看到过他这块怀表,不过他没有多问。
在他眼中,连睿庭虽然比他大不了几岁,却有种复古的优雅――穿英格兰暗格纹呢大衣和西服,温莎结一丝不苟;倘若把眼镜换成单片的镜片,或者就像现在这样加一块怀表,妥妥的就是他最喜欢的福尔摩斯世代的人物。
他拿连睿庭当偶像,偶像当然做什么事都有道理。
他有别的事麻烦连睿庭。
“学长啊,你最近有没有时间呀?
我有朋友想考明大的研究生,英文和数学基础比较薄弱,眼看考试临近,可能需要一点特别的辅导和方法才能够通关了。
”
连睿庭反问:
“什么样的朋友女朋友吗?”
齐星河心思单纯不经逗,竟然脸红:
“还不算是……
不过要补课的这位是她的朋友,是对她来说很重要的人,所以我才想来问问你能不能帮这个忙。
”
连睿庭其实已经猜出他说的是谁,但还是吊足了他的胃口,才最终同意。
试课当天,他很花了些心思收拾自己,衣橱中所有的西服都被拿出来挑了个遍;怎么搭配鞋子和袜子都纠结了好久。
最意外的是,他竟然头一回在意起自己脸上的疤痕。
补课时两人一定坐的很近,那样的距离,司晨会不会觉得这疤痕丑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