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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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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知秋陷在回忆中,稍作停顿才回神,看着眼前清隽却稚嫩的脸庞,飒爽的杏仁眼染上些许无奈,“春生,我说过,不要再叫我小姐。

    ” 有了市长遗孀这个身份,做起事来着实便利许多。

    她本就不是能安于一方小小天地的人,五年前大哥搞那劳什子革命去了,偌大的徐家便落在她身上。

    有了穆市长的前车之鉴,阿爸本想叫她招个上门女婿撑门面,她好不容易得了自由,可不愿再被人束手束脚,因此与阿爸定下三年之约,若能将徐家上下打理好,便不急着招女婿。

     连她自己都没想到,竟会做得这样好,不止守家,甚至拉着娇颐一起办了自己的纺织厂。

     曾经她是徐小姐、徐二、阿秋,现在,人人见她都要喊上一声“徐老板”。

     哦,除了娇颐,她依旧喊她知秋,还有……春生,这个南洋一个远到她压根对不上号的落魄亲戚送来投靠的少年,不知为何,偏要叫她小姐,说过多少次也不改口。

     “你再这样,就不必跟着我了,去新杰吧。

    ” 新杰是她去年刚投的采矿公司,位于上海与南京之间的偏僻乡镇。

     少年抿唇不吭声,一双眼睛依旧定定落在她身上,不知是较劲还是服软。

     这种倔脾气,什么时候才能独当一面。

     罢了罢了,他才十七岁,以后有的是时间,自己十七岁时……哎,不提也罢。

     徐知秋默默叹气,没再理会,开门走下车去。

     咖啡厅内,盛娇颐正坐在靠窗位置,远远捕捉好友身影,笑着冲她招手。

     知秋的短发更利落了,一丝不苟别在耳后,身上穿着新奇又时髦的西式套装,据说叫吸烟装,最近在新式女性中十分流行,既有男子飒爽,又不失女子线条。

    不是盛娇颐偏袒,知秋确实是她所见中穿得最好看的。

     知秋也一眼看见她,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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