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江让确实曾有一阵子沉溺于与对方的鱼水之欢中,周宜春缠在他身边多年,两人一直以友人的关系作为靶子遮掩,虽然不曾突破最后一层,但其他该做的是一样没少做。
换而言之,男人很了解他的身体,也最是懂得如何取悦他,是根再好用不过的按.摩棒。
但人的劣根性便是喜新厌旧,再鲜美的肉.体、再豁得出去的讨好姿态,玩久了,其实也就那样。
江让站在周家门前,黑沉沉的眼直勾勾地注视着那扇深黑的大门,漂亮下垂的眼中厌恶一闪而逝。
修长泛粉的指节在橙黄的灯光下微微曲起一个漂亮的弧度。
咚咚咚
周家隔音不好,寂静的空间中,江让听不到分毫的声音。
没有匆忙赶来开门的拖鞋垂地声、没有欣喜小心的“来了来了”、也没有偶尔粗心撞到玄关口的闷哼声。
男人从前从不会让他等超过十秒钟的时间。
周宜春面对江让一直都像是条被训练多年的狗,他总是能在一群人中准确地看到青年,也总是能第一时间听出青年的脚步声、敲门声。
就好像,他整个人都是依附着青年才能够生长存活的荆棘藤蔓。
江让没什么耐心继续敲门,实际上,距离他敲门的时间,也不过隔了一两分钟。
他被周宜春惯坏了,以至于在面对男人的任何事情上没有丝毫的耐性。
江让拿出钥匙,找到那把有些生锈的房门钥匙,打开了房门。
入目是一片忧郁的雾霾蓝与苍白,其实这样的颜色看久了只会令人心中压抑不快,而随着那让人不甚舒服的感觉,后知后觉涌来的,是一股浓烈的酒味。
客厅里一片狼藉,东倒西歪的酒瓶躺在茶几上、沙发上和地板上,有些甚至能够看出被主人暴力打砸的痕迹。
江让微微蹙眉,他从前是来过周宜春家里的,但近几年的次数屈指可数,明明就住在对门,钥匙就握在手中,青年却根本没什么兴趣去了解对方。
从来都是周宜春主动来到江让家里,任劳任怨地当保姆伺候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