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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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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是因为醉了,梁思竟不觉得这话有什么不对,何静远就是最棒的,何静远最了不起。

     来到此地的第一年,他们在一次留学生聚会上相识,她来法学院读JD,他在隔壁学校搞物理。

     虽说攻读的学位里都带个Doctor,且美国律师协会单方面声称,JD与其他正常博士地位平等,但所有人都心知肚明,是不一样的。

    梁思更是如此,她觉得何静远比她聪明无数倍,探索宇宙的秘密,认识天上所有的星星。

     不像她,读这个职业文凭,只是为了找工作,进入那个出了名的高薪行业,拿到传说中毕业生入职20万刀的年薪。

     当年申请学校,GPA和LSAT成绩都已既定,候选人都有相似的骄人履历,材料里唯一个性化的东西只剩下那封信,以及信里的那个故事。

    你必须告诉校方,你为什么选择从事这个职业?为什么要到我们这里来学习法律?她绞尽脑汁,给了那么充分的理由,她的天赋,她的热爱,她的理想。

    写得多了,说得多了,连她自己都渐渐确信,好像此前二十多年的人生就是在为了这个学位、这份工作做准备。

     来到此地的第二年,按照惯例,该去律所做暑期助理。

    但当时金融危机的余波未消,她面试很不顺利,一连几个晚上焦虑得睡不着。

     是何静远对她说:“多大个事儿啊?都会好的。

    ” 她最初只觉他站着说话不腰疼,纯属慷他人之慨。

    后来才发现,他对自己也是这么慷慨的。

     老板跟他说:“何,你的论文有点问题,要抓紧了。

    ” 他同样笑笑,只说一句:“Don’tworryaboutit。

    ”好像反过来在安慰人家。

     后来,她如愿进了纽约一间律所做summerasso,实习期结束,拿到returnoffer。

    他的论文也写完了,一作发了顶刊。

     再后来,她每次听到他说,多大个事儿啊?都会好的,那感觉已完全不同。

     第三年,临近毕业,就业市场回暖。

    她甚至可以在两个offer里挑一挑,考虑是留波士顿,还是去纽约? 中国学生大多会选纽约,因为语言限制做不了诉讼,而纽约的非诉业务是最多的。

    在那里干上几年,他们中的大多数又会被律所派往设在中国的代表处,香港或者北上深。

    她的轨道仿佛一切既定。

     只除了何静远,他还没毕业,以后在哪里,做什么,也都不确定。

     “怎么办?”她问。

     没有主语,但彼此都知道是问他们俩怎么办? 何静远一以贯之,说:“多大个事儿啊?都会好的。

    ” 她又一次以为只是搪塞。

    但也就是在第二天,他向她求婚。

    那是在她宿舍楼下,他打了个电话叫她下去,就像过来找她吃饭一样平常,而后从帽衫兜儿里套出当天才买的戒指,对她说:“梁思,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除此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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