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件,上面没有生日数字。
那个不是手工缝的,就在更衣室的箱子里,他换下来之后我就放进去了,这件是我从包里拿出来的,本来就是给你的。
”
看他这么乖地解释,宋煜抬手,本来想摸他的脸,但人太多,只能揉了揉头发。
他很清楚,现在的十九岁的乐知时已经很成熟,遇到问题可以镇定地处理,哪怕今天自己没有出现,他也不是不能完成这场走秀,他会有很多很多的办法。
但想到他努力忍住惊喜的样子、看到这些隐藏在深处的小心思,宋煜想,在表达爱这一点,乐知时和三岁一样,和六岁时也一样,他永远都是一个单纯的不计回报的小孩。
一边往更衣室走,宋煜一面低头观察袖口,上面的数字针脚细密,还能看得出手写的痕迹。
他意外发现数字旁边还有一个深蓝色刺绣图案,好像是一架天秤,左边的秤盘里放着一只蝎子,右边是一颗爱心。
过去的宋煜总是陷入一种与自身很不相符的悲观预想中,觉得乐知时对他或许只是雏鸟情节,只是因为从小的陪伴而无法割舍,总有一天他会明白什么是爱,离开他,然后奔向那个真正让他动心的人。
但宋煜发现,归根到底是自己太傲慢、太自大了。
他喜欢的人是一个天生的浪漫主义者。
没有人比乐知时更清楚如何爱一个人。
“你喜欢吗?”乐知时希望能得到一句表扬,于是有些夸大地告诉他这件衬衫做了多久,缝纫机多难用。
“我失败了好多次,不过还好我比较聪明,绣字的时候没刺到手。
”
“别说了。
”
听到这句话,乐知时有些惊讶,还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微微睁大了眼睛,但宋煜却低下了头,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在喧闹又拥挤的后台告诉他。
“你再说下去,我会忍不住在这里吻你。
”
心跳不受控制。
“你快去换衣服吧,头发都湿了。
”
他低头催促宋煜的样子很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