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把他的手摁住,“越挠越多。
”
“很痒。
”乐知时伸出手臂撸起袖子,果然,手腕内侧又红了一片。
每次他身上起疹子都特别难受,小时候很喜欢抓,一下子就抓破,大人怎么说都不听,只有宋煜会想一些办法,比如把他的手指甲剪得秃秃的。
乐知时很怕剪指甲,小时候的他和宋煜一人坐一个小板凳,宋煜抓着他的手,小心翼翼又冷酷地给他剪指甲,乐知时生怕他剪到肉,总是忍不住要缩。
剪完后抓挠都不好使,乐知时痒的时候,只能让宋煜给他摸一摸。
就像现在一样。
“摸也不管用,”乐知时一脸忧愁,“还是很痒,要不你掐我吧。
”
宋煜无奈地瞥了他一眼,“你怎么不说咬呢?”
“咬也行,只要能不痒下去。
”乐知时一脸勇于牺牲的表情强调。
“行。
”
宋煜把他的手臂牵到唇边,张开嘴唇。
乐知时以为他真的要咬上去,赶在发生前着急道,“轻一点。
”
但他没有。
宋煜垂着眼,握着乐知时的腕骨,很轻地吻了吻他起红疹的手腕。
乐知时心跳得很快,他看着宋煜这张好看的脸孔,看到他鼻尖在亲吻时点在他手臂皮肤上,觉得浑身都浸泡在甜蜜的余波中,无端地产生出一种过虑的、甚至算不上未雨绸缪的伤心。
如果今天他没有发烧生病,他一定不敢哭着说出喜欢宋煜的事实,那他要什么时候才能拥有宋煜呢。
“睡吧。
”宋煜关了灯,房间一瞬间陷入黑暗中,他安抚性地拍了拍乐知时的被子,“明天给你买酸奶慕斯。
”
沉静了一会儿,宋煜以为乐知时终于困了,于是也闭上了眼,只过了三秒,他的被子就被掀开,乐知时不由分说地拱了进来,像只小牛皮糖一样贴在宋煜身上,抱住他的腰。
“我好冷啊。
”乐知时仰着头,带着软而轻的鼻音,“抱着我睡吧。
”
他不想一个人待在另一床棉被里,无法触摸到宋煜,皮肤的接触才能让乐知时感到充满安全感。
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