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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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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季雨身上就穿着件黑色大衣,里面是件长领口毛衣跟牛仔裤,脸上没化妆,额间有些凌乱的发丝。

     眼睛是五官的特点,几乎第一眼就会被她的眼睛吸引,杏仁眼,明亮,黑白分明,微微弯起时很灵动,让人忍不住涌上保护欲,可又会被她眼底的冷淡给击退。

     即便是此时穿着成熟也能看出气质上的干净。

     她身材又很好,皮肤白皙似玉,大概毕业不久,正处于稚涩跟成熟交接的阶段,对人很有吸引力。

     倒不是架不住,是从她眼底都能看出她要么有男朋友,要么对恋爱不感兴趣。

     最后没加。

     应季雨跟周格喝了酒之后,老板叫她去给包间客人上酒,应季雨就去了明珠的包间,跟她那些搞艺术的朋友认识了一下。

     那些朋友穿的都很时尚,有好几个长得挺帅的模特,见到明珠带朋友来都凑过来加微信。

     明珠的朋友更是多到数不胜数,圈内大部分人都跟她认识个遍,她这个行业需要交集,很多时候应季雨也都是默契地表面认识一下,并没有深交的意思。

     但如果真的需要帮忙,对方又肯伸出援手。

     中途她出来上卫生间,又想去问前台要些醒酒茶,明珠不是什么擅长喝酒的人,每次出来都会喝得烂醉,不行还贪杯。

     看了眼时间,时间已过十二点。

     舞台还是热火朝天的,鼓点鸣耳。

     视线从手表上移开,还没走过去,抬眼看到了远处门口站着的男人,背对着。

     穿着件皱巴巴的外套长裤站在吧台前,大概是在等人,等周格从吧台走出来,男人才转过身面朝过来。

     吧台前的灯光够亮,隔了好远,应季雨还是清晰看到了他眼睛处的那道疤。

     李炎。

     正笑着跟周格聊天。

     应季雨敛下眸,再抬头时周格在套外套,已经换好了常服,李炎手里拿着钥匙跟她一同出了酒吧。

     大概是卓宇还在忙,让李炎帮忙接。

     应季雨对自己的意外情绪感觉到意外。

     李炎跟卓宇本来就是朋友,在他乡还混在一起也难免。

     肩膀忽然重了些,身后满身酒气的明珠压着她的肩膀,整个人都垫在她身上。

     应季雨用力撑着,歪过头笑着:“明小姐,碰瓷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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