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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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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了。

     论起对刑法的了解,她远不如丁景焕和京兆府的一众官员。

    他?们合力制定出?来的律法条文,未必会完全?合乎她的心意,却一定比她所?想的要?更符合实际。

     而丁景焕也没有让她太失望 在草案里,明确规定了在室女、出?嫁女、归宗女(遭遇夫家休妻)、不改嫁寡妇和改嫁寡妇的继承情况。

     父母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分配遗产,如果子女没有对他?们进行赡养,那就没有资格继承财产。

     “父母已亡,儿女分产,女合得?男之半。

    ” 针对那些父母双亡的家庭,在父母双亡后,在室女可以获得?与儿子相同的财产份额; 如若是没有儿子的“户绝”家庭,女儿可以继承全?部遗产; 若是从族中过继儿子传承香火,过继子和女儿平分家产。

     …… 霍翎花了点时间,一条条看下来,大体?是很满意的。

     只?有一个问题 “祝婉的情况符合哪条律法?” 丁景焕道:“祝婉的情况得?从她娘那里入手。

    祝氏商铺是祝老爷子留给祝娘子的,祝婉又是祝娘子唯一的孩子,理应获得?祝娘子大半的遗产。

    ” 霍翎问:“为什么是大半?” 丁景焕道:“祝娘子去?世有十二个年头了。

    这?十来年里,商铺都是由邹天?翊和祝氏宗族共同打理的,而且邹天?翊是祝娘子的丈夫,虽然是入赘的,但这?里面还有得?掰扯,不能简单粗暴地将所?有东西都划分给祝婉。

    ” 霍翎微微一笑?:“这?就很好。

    ” 稍作?沉吟,霍翎的目光落在“户绝”二字上。

     想到那些无子家庭或者是独子亡故的家庭,霍翎道:“我记得?前朝有一项制度,是允许家中没有男丁的家庭立女户,让女子继承户 主的身份,可以在徭役方面给予她们免役和减税的方便。

    ” 丁景焕愣了愣,才道:“确实是有这?种情况。

    不过一般来说,立女户的,都是无夫无子的寡妇。

    这?也算是朝廷对她们的优待。

    ” 霍翎问:“那祝婉这?种情况,你觉得?能立女户吗? “还有祝娘子,她留在家中招婿,虽不是寡妇,却也比入赘的丈夫更名正言顺,是一家之主。

    这?种情况,又该怎么论呢?” 丁景焕一时间被问住了。

     无论是祝娘子还是祝婉,情况都比较特殊,不好完全?按照律法条文生?搬硬套,还得?细细斟酌。

     丁景焕苦笑?:“我是做足了准备才来面见娘娘的,没想到还是被娘娘问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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