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了。
论起对刑法的了解,她远不如丁景焕和京兆府的一众官员。
他?们合力制定出?来的律法条文,未必会完全?合乎她的心意,却一定比她所?想的要?更符合实际。
而丁景焕也没有让她太失望
在草案里,明确规定了在室女、出?嫁女、归宗女(遭遇夫家休妻)、不改嫁寡妇和改嫁寡妇的继承情况。
父母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分配遗产,如果子女没有对他?们进行赡养,那就没有资格继承财产。
“父母已亡,儿女分产,女合得?男之半。
”
针对那些父母双亡的家庭,在父母双亡后,在室女可以获得?与儿子相同的财产份额;
如若是没有儿子的“户绝”家庭,女儿可以继承全?部遗产;
若是从族中过继儿子传承香火,过继子和女儿平分家产。
……
霍翎花了点时间,一条条看下来,大体?是很满意的。
只?有一个问题
“祝婉的情况符合哪条律法?”
丁景焕道:“祝婉的情况得?从她娘那里入手。
祝氏商铺是祝老爷子留给祝娘子的,祝婉又是祝娘子唯一的孩子,理应获得?祝娘子大半的遗产。
”
霍翎问:“为什么是大半?”
丁景焕道:“祝娘子去?世有十二个年头了。
这?十来年里,商铺都是由邹天?翊和祝氏宗族共同打理的,而且邹天?翊是祝娘子的丈夫,虽然是入赘的,但这?里面还有得?掰扯,不能简单粗暴地将所?有东西都划分给祝婉。
”
霍翎微微一笑?:“这?就很好。
”
稍作?沉吟,霍翎的目光落在“户绝”二字上。
想到那些无子家庭或者是独子亡故的家庭,霍翎道:“我记得?前朝有一项制度,是允许家中没有男丁的家庭立女户,让女子继承户
主的身份,可以在徭役方面给予她们免役和减税的方便。
”
丁景焕愣了愣,才道:“确实是有这?种情况。
不过一般来说,立女户的,都是无夫无子的寡妇。
这?也算是朝廷对她们的优待。
”
霍翎问:“那祝婉这?种情况,你觉得?能立女户吗?
“还有祝娘子,她留在家中招婿,虽不是寡妇,却也比入赘的丈夫更名正言顺,是一家之主。
这?种情况,又该怎么论呢?”
丁景焕一时间被问住了。
无论是祝娘子还是祝婉,情况都比较特殊,不好完全?按照律法条文生?搬硬套,还得?细细斟酌。
丁景焕苦笑?:“我是做足了准备才来面见娘娘的,没想到还是被娘娘问倒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