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你对陆禹安根本就不像是爱情,爱一个人才不会像你这么清醒。
”
程露一边喝着果汁,一边下结论。
这句话陆禹安也说过,那是在分手前夕,他最后一次来到春晓的宿舍楼下,试着劝说她放弃读研究生,跟着他去北京。
春晓并没有急着否决,而是冷静地列出了自己和他一起去北京的有利点和不利点。
并在结束陈述后,对他选择去北京的决定表示理解,也祝福他前程似锦。
当时的陆禹安感觉自己听了一堂论文答辩,本想在春晓脸上找出一丝不舍的迹象,然后就坡下驴,等她读完她研究生毕业后再将她劝上北京。
谁知只见她诚恳地作完报告,没有一丝舍不得这份感情的意思。
他顿时心灰意冷地说:“你有没有想过,或许你并不爱我。
我们从未因为任何事而争吵,你总是看得开,想得明白。
很多时候我宁愿你像程露对待李逸那样闹一点,而不是每次把我们的感情问题像实验数据一样做出理性分析。
”
春晓那时候不明白陆禹安的想法,她是理科生,虽然顶着一张看着像艺术生的脸,脑子里却永远是公式算式。
她习惯在做一件事情时找出最优的解决办法,而“争吵”从不是她的选项。
同样,在面对两人分别的时候,春晓又找出了最优的解决办法。
那就是不委屈任何一个人,各自做认为值得的事情。
所以她选择读完研究生后留在父母身边,陆禹安选择去北京。
春晓默然,也许程露说得对。
与陆禹安之间根本不是爱情,否则怎么会算得这么明白。
可其中的初见心动、再见倾心却是怎么都否定不了。
晚上大家被陈驹叫去了他朋友新开的餐厅吃饭。
以前大同最不喜欢的就是西餐厅,这会儿听陈驹说来的是星级西餐厅,还有模有样地穿着西装。
“哟,大同哥什么时候上了这档次?”
程露从车上下来,看见大同的样子,忍不住打趣。
“驹哥请吃饭,得给面子。
”大同装腔作势地拉了拉领带。
“麻烦您等会别点全熟的牛排,就算给我面子了。
”陈驹接着话茬数落大同,“每次跟你去西餐厅吃饭都觉得丢人。
”
“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这么快就嫌弃你爸爸了?”大同开始还以攻击。
陈驹懒得理他,带着几人找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