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张凯在外面赌博,早就欠了一屁股债,是以才会不停找他要钱,还不让声张。
知道了这件事,冯志国几乎没有犹豫,连夜便通风报信,把债主引到村里,想让他们抓住张凯。
没想到张凯跑得比他想象中还要快,那些带着个伙的债主扑了空,不甘心就这么白跑一趟,于是便将气撒在了秦月头上。
秦月的小拇指就是这么没的。
她生了一双极其漂亮的手,雪白柔软,在阳光下就像沙滩的贝壳,发着光,无论怎么干活都留不下丝毫纹路,就像是老天眷顾。
但那天,他们当众砍掉了秦月的小指,冯志国清楚地记得,她儿子当时也在。
那孩子当时也才四岁,不明白为什么那些人围着自己的妈妈,想跑过去,但被人推到在满是泥水的地上。
那天那儿刚杀完鱼,腥臭的血、脏的鱼鳞和沙土混在一起,全沾到他裤子上。
他完全愣在原地,眼睛直勾勾盯着刀落下,在大片的尖叫和惶恐中,那个小孩儿跑过去,在脏的泥地里捡起那根分离的小指,包在衣服里。
但秦月的手到最后也没接上,空着一根,还是很漂亮。
冯志国当时并不觉得愧疚,只是晚上做梦会梦到,很瘆人。
第二天,他给了秦月一百块钱,让她别来鱼铺了,一个月后他自己也跑了,因为冯程要上镇上的幼儿园,他转头去外面谋生,就这样离开了渔村。
看到长大的宁一宵,这些尘封的往事又一次出现,冯志国觉得骨头缝都冷。
他确定那个时候的宁一宵还很小,应该不知道这些事和他有关,但冯志国并不清楚秦月会不会说给他听。
无论如何,他都希望宁一宵别来给他找事儿,更不要找他宝贝儿子的麻烦,他们现在生活得很幸福,冯程以后也会很有前途,说不定以后还能买套房子,留在北京。
以免真的被小兔崽子咬一口,冯志国决定,这段时间要偷偷盯着他。
宁一宵在厨房切番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