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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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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年来从头到脚时刻武装到位的铠甲――遇见薛定后,她时时忘了穿上它,昨夜更是完全卸下。

     但这一刻,她又变成了那个女战士。

     * 北京的风雪悉数留在了昨夜,一轮红日冉冉东升,将白茫茫的大地也照得辉煌灿烂。

     祝清晨与刘学英礼貌道别,跟在薛定身后踏出了大院。

     脚下的积雪已有了初融的迹象。

     她下意识回头,想从那一地苍白里找出昨夜的雪人,可到底什么也没找着。

    抬头再看眼前的背影,男人一如既往挺拔修长,却又仿佛和昨夜全然不同了。

     他头也不回带她往胡同尽头走,她却停在那颗梧桐树下。

     “薛定。

    ”她叫他。

     男人脚步一顿,停了下来,终于回头对上她的视线。

     她看着他仿佛结了冰似的表情,还有眼中那再也叫人看不透的情绪,慢慢地攥紧了手,“发生什么事了?” “……” “你后悔了,是不是?” 覆着积雪的梧桐树下,她还穿昨夜来时的白色大衣,头发松松的挽在脑后,素面朝天。

    眉是一如既往的浓而整齐,眼珠漆黑透亮,皮肤白得近乎半透明。

     她从来都不爱化妆,但五官生得漂亮,有姜瑜的漂亮,却又比那种脆弱的美丽多了几分固执与顽强。

    这让她不只是秀丽,还有一种英气。

     不同于昨日的,是她面上没了笑意,双手攥得紧紧的,垂在身侧,神情里有难以掩饰的紧张和焦虑。

     他知道她在担心什么,在怕什么。

     然而薛定看她片刻,点头。

     “是。

    ” 他听见自己冷漠而坚决地,说出了她最害怕听见的答案。

     作者有话要说:  . 基本上低潮章节要结束了,接下来的半本书,又名《千里追夫、驯夫、睡夫记》。

     反正就是天雷勾地火,战地搞事情。

     来,划一下重点――【搞】字是重点。

     来来来,100只小红包,流氓速速出水!=v= 皮带:老夫终于要重出江湖了,老泪纵横嘤嘤嘤!!! 第37章逃兵 第三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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