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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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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逃,不过草原上就是有一些动物不怕狮子,或者说不怕任何存在,那就是草原上的传奇一哥蜜獾,大部分人亲切地喊他平头哥,因为他头顶上的毛发和背上的毛发是白色的,其余都是黑色的,看起来就像一个故意染的大背头造型。

     都说一獾战三虎,十獾创世纪,这只莽莽撞撞在寻找食物的蜜獾一头撞到乔七夕的脚上,不仅不怪自己眼瞎,还对着‘挡’他去路的地方攻击了一下。

     受害狮乔七夕:我当时就愣住了,想发火,但一看,平头哥! 四只雄狮目睹蜜獾撒野,然后从他们脚边穿梭而过,竟然没有一只狮子去攻击蜜獾,一来是因为蜜獾肉太少,也不好吃,二来是省力气,有这功夫不如去搞大的猎物。

     奥狄斯将蜜獾当成了普通的兔子,这对乔七夕没有什么威胁性,他只是看了两眼就继续往前行。

     现在捕猎,要到远一点的地方。

     热风吹来了一股腐肉的味道,四只雄狮不约而同地向那里走去,北极熊不介意腐肉,狮子也不介意,不过等他们赶到之后,却并不想吃这只死去的动物。

     因为,这是一只战败的雄狮。

     几只大猫茫然地站在旁边,面面相觑,然后选择离开。

     他们是有格调的狮子,就算再饿也不会去吃同类的肉。

     这片草原上有些狮子是会活吃其他狮子的,只要力量上能赢得对方,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

     所以即使是强大的雄狮,伤亡也是随处可见的,乔七夕对这具同类的尸体感到心中戚戚,却不过多伤感。

     烈日让大猫们的鼻子干干的,不过奥狄斯还是靠着鼻子确定了猎物的方向,是乔小熊不太爱吃的角马,然而这个季节别说角马,就算是体味最骚的大羚羊,乔小熊也能津津有味地吃下去。

     角马并不难捕猎,四只雄狮分成两队,奥狄斯和乔七夕分别带头,他们怎么说都拥有比较丰富的狩猎经验。

     在这个生死存亡的季节,就不玩儿什么让孩子们独当一面,填饱肚子才是要事。

     两队雄狮前后发起的攻击,引起了角马群的骚动,上百头角马在泥地上冲撞,雄狮们的安危受到很大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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