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钱,于是就流浪。
困了,随便找一个角落就睡了;饿了,随便找别人吃剩的东西就吃了。
他是这世上最渺小肮脏的一缕浮萍,没人在乎他的死活。
直到某天,他路过夜风俱乐部。
他什么都不会,只会打架,也只能打架。
于是他站上了夜风俱乐部的擂赛台,一场一场地打,不要命地打。
他打得越多,赢得场次就越多,得到的奖金也越多,传出去的名声也越来越厉害。
不少搏击手都闻名而来,只为了和他打上一场。
他似乎恋上这种疼痛和不要命的感觉,想着若能这么死在擂台上也未尝不好。
起码在这一刻,他的存在还有意义。
是高鹤鸣看他身上的伤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偏激不要命,担忧他会出什么事,不顾他的反对,强行将他拉回家。
他起初不愿留下,总是想走。
可每次走,高鹤鸣身边的保镖总能精准无误地将他找到,又押回来。
他们兄妹俩带他去医院,给他衣食和地方住。
他想,就这么留下也好。
他会做力所能及的事就当做报答。
高鹤鸣说:“学还是要上的。
这样,我供你上学,你平时空闲就来帮我,等赚钱了,再来还我,就算报答。
”
……
去新学校的前一天,高鹤鸣让高妍带他去买几身新衣裳。
在商场挑选的时候,高妍兴致勃勃,问他喜欢什么样的。
他什么都无所谓,任她选她喜欢的款式。
于是她极开心地挑选了几款,问他:“你要什么颜色?”
那一刻他微顿,下意识想指向黑色,手伸出去的刹那又停住,最终说:“白色吧。
”
高妍便笑,“原来你喜欢白色!”
他只弯了弯唇,没答。
……
他之前那些年,一直生活在黑暗里、藏在黑暗里。
他的脏污腐烂渗刻在骨子里。
可从今以后,他不想再藏了。
人都说,断了软肋,要么死,要么强。
他死过了,所以干脆就在这片泥泞地里爬起来,拾起七零八落的自己,迫着让自己变强。
他不喜欢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