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同伴一走,那大爷便让我上。
我新手一个,但是那大爷还挺照顾我的,说丢两颗子和我打。
结果丢了两颗子过后,我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菜,一下子把他给将死了。
他立马翻脸不认人,说我玩赖,该回合不算数。
我同意了,说先回家有点事,下午再来和他下。
在波士顿上艺校的时候,那个带西班牙口音的历史学教授曾说过,所有抽象的观念都能够具化为实体的物事。
那我觉得,执念这东西,就像个扛锄头的人一样。
它在记忆的土地上用力翻犁,一次又一次不停地掘起一些陈旧的东西,让我继续坚守那些执念,永远束在自己的包袱里。
可我自认为自己不是一个执念很深的人,在我知道自己是同性恋的那一刻以及往后,我都没有想过要让别人认同我。
因为我觉得,不需要所有人都认同,只要我在意的人认同我就可以了。
整日里只知道读书写字吃喝玩乐的小孩,第一次考虑这么深刻的社会学话题,关于同性恋,关于他自己。
当时确定了我自己的心意之后,我第一反应不是为自己感到恐慌,而是在想,林远珩能不能跟我一起面对这些?他会不会在意别人的目光?
我心想只要他不在意,我也会不在意,可如果他在意,我也会很在意。
他如果害怕,那我会更害怕,害怕那些流言蜚语,害怕那些另类的打量,害怕一切。
原来我把他当成精神支柱,是从学生时期就开始了。
我想得很复杂,但我哥好像从来没有像我这么纠结过,他很坦然。
和他确立了关系之后,他照样我行我素,该吃吃该喝喝,好像一点都没有这方面的困扰。
这样一比起来显得我很小家子气,而他像是一个无惧风雨特别有担当的大人。
我哥的骨子里一直有一种无视一切孤傲的性子,从我第一次见他,就觉得这世上没有他所畏惧的东西。
他好像把人情世故世间万物都尽收眼底,他的身体里有一种破坏性的不顾一切,像随时可以冲破他身体的樊笼,他没有牵挂和寄托,也没有任何顾虑。
有一天晚上我睡在床上,告诉他我心里的这些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