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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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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的时候,不要那么拼,每天看你累得要命,我很担心。

     我哥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又帅又有能力,而且还很温柔。

    吻技一流,技术也好。

    他这个人工作很忙,有时候会弄混品牌方寄过的衣服,但却记得我所有的小癖好,还每天像监工一样监督我吃饭。

     我是个神经病,心里想事情的速度跟不上我行动的速度,但你总是能理解我,好像我想的任何东西你都能领会到,为什么会这么聪明 写到这里,我想起小时候,有一次睡在床上,我问林远珩: “就比我大一岁而已,为什么我要叫你哥?难道我什么事情都做不好吗?” 当时他说: “你长大了就都能做好了。

    ” 我说,那你呢? 他当时答非所问地说,长大了我也是你哥。

     老家那条路没修的那会儿,高考结束我跑回家,隔着老远就看到我哥在楼下等我。

    他看到我之后像疯了一样朝我跑,结果半路摔了一跤。

     那个时候是夏天,短裤短袖胳膊腿都露在外面,摔一跤腿上就破皮。

    我印象很深的,当时他没停顿地爬起来继续跑,直冲到我面前,然后从后面变了一朵百合给我。

     那百合是隔壁店铺新开张时过路顺的,他像个宝贝一样揣在身后,藏得小心翼翼的,连摔的时候我都没看到那花。

     现在一想那时真傻,但原来我那时就那么幸福了。

    而那样的幸福,我竟然一直持续到了今天。

     我知道我这个人磨人得很,就算有时候开心也容易想着想着变难受,但每次想到林远珩,就算会哭也是心甘情愿的。

    活了这么久,这世界上还没有第二个像他一样对我这么好的人,我有时候想,人不就是活一口气活几个瞬间吗?这辈子体会过这样的好了,就算是下一秒死了,好像也不亏。

     我把笔一丢,感觉怎么写都很苍白,彻底写不下去了,低下头忍不住发起愣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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