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些狙击枪用来杀丧尸的话,只要打得准,基本也是一颗子弹一具丧尸。
要知道在如今这个末世,丧尸晶核已经成为了流通的货币。
杀丧尸,也是在赚钱!
宁冉取出了几把狙击枪,让丁书语挑。
丁书语在加入军方基地后,也没少摸枪,空闲的时候便会去训练。
但因为她是科研技术人才,军方自然不可能真的让她上战场,那是一种极大的浪费。
所以丁书语除了训练的时候使用过狙击枪,还没机会在实战中体验。
看着宁冉拿出来的几杆狙击枪,丁书语两眼都开始放光。
因为喜欢,丁书语也没少研究枪械,于是依照着性能精准度等条件精心挑选了一把。
宁冉看到丁书语挑选的狙击枪,也是微微有些诧异。
丁书语挑选的,是一把巴雷特m82A3半自动狙击步枪。
这枪长1.44米,最远射程可达6800米,精准射程有1850米,可装十发子弹,重量达14公斤,这还是不装子弹的情况下。
如果不是丁书语觉醒了异能,身体各方面的素质有了极大的提升,光是拿起这枪,都会显得费劲。
第278章不愧是偶像
看着丁书语对这把重型狙击枪爱不释手的样子,宁冉想到了一个词语,“反差萌”。
丁书语长着一副柔柔弱弱的样子,看起来很好欺负。
没想到她居然喜欢这种硬汉喜欢的狙击枪,不过一想到丁书语那宁折不弯的性子,宁冉也是心中了然。
柔弱只是她的外表罢了。
丁书语没有空间,也没有空间宝物,带着这狙击枪太过引人注目。
于是宁冉便先将枪收了起来,打算出了帝都,再给丁书语。
原本丁书语也是无欲无求,似乎没什么想要的东西,可如今,丁书语就想搞一件空间宝物。
比如林西拥有的空间戒指,小葵所使用的空间项链等。
这样就能将她心爱的狙击枪装进去了。
拿着狙击枪,丁书语只觉自已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安全感。
这种感觉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