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想吐吗?”程诺文帮他脱掉大衣。
丁昭摇头,又点头,程诺文二话不说,将他架去卫生间,“进去吐,别锁门。
”
二十分钟过去,人还没出来,敲门也得不到反应。
程诺文怕出事,开门一看,丁昭躺在浴缸里睡着了。
估计是吐完想洗澡,但没力气,水放了一半躺进去,幸好是仰面,能正常呼吸。
程诺文一摸水温,凉的,卷起袖子将人从浴缸里捞出来,拿毛巾擦干净,裹上浴袍后扔进大床被窝。
喝多的人死沉,搬运完,程诺文喘口气,坐到床边,丁昭眼睛闭着,看起来是睡着了。
袖口沾到浴缸的水,湿了一大片,程诺文正准备换。
有人拉一拉他的衣服,丁昭不知什么时候睁开眼,正看着他。
这双眼睛以前藏在刘海下面,隔着头发缝隙,遮得闪闪烁烁,后来露出来,称不上多伶俐的一双,也不飞扬。
只有彼此直视,一个水平线上,丁昭的这双眼睛才能发挥最大优势。
下垂眼,黑白分明,没有受过太多污染,认真看你时,你会觉得自己是这双眼睛所能看见世界的全部,忍不住多停留片刻。
床头灯没开,整间房都暗着。
都市光源隔块玻璃,光亮氤氲,堪堪可供分辨两人表情。
丁昭还在酒劲上,脸颊带着不正常的绯红,他攥紧程诺文衣角,反复揉捏几次,“对不起。
”
丁昭最大的缺点,爱道歉,有时也算个优点,他比普通人更愿意承认错误,且认错态度良好,在对的节点上说出这句话,会令人消气很多。
程诺文将衣服从他手里抽出来,“知道了。
”
听他接受,丁昭心满意足,嘴角上扬,眯眼说那就好。
他头发半干,两边翘起,像两只竖着的耳朵。
“有人说过你很像狗吗?”
啊?丁昭嗅嗅自己,“你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