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这儿,他最后改了判决:丈夫斩首,妻子流放。
柳宽起的理由就是--
丈夫才是母亲所生,母亲爱的只有她自己生的、她投入了感情的孩子,这个孩子的折磨,才是最致命的,所以丈夫之不孝,到了人神共愤的程度,他应该偿死,大雍朝不能开此纵容不孝的先例。
至于儿媳妇,那是别人家的女儿,母亲再恨她,也是有限的。
对于母亲而言,致命的从来都是来自她亲生儿子的折磨,令她绝望自杀的也是她的亲生儿子。
而且根据「夫唱妇随」的原则,这位妻子,只能算作是「从犯」,倒是不必偿死,但仍算不孝,仍需流放。
湛兮提及此案,不是要讥讽柳宽起什么的,确确实实是想要夸一下对方。
湛兮觉得他这个案子判得好!
至少,在主观意愿规划「孝道」的责任与义务上,这个案子就判得好!
柳宽起自己是个大孝子,对自己的要求高,对普天之下的男同胞的要求也高,「孝道」的责任与义务在他这里,更多规划到了男人的身上。
比起后世那些男人对妻子动辄理直气壮地要求「我父母生我养我,你要好好孝顺他们」的,可笑至极的「孝顺外包」现象,柳宽起对这个案子的判决就在无形之中遏制这种风气,要求男人自己要孝顺父母,归罪不孝之时,男人罪责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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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兮笑道:「我没有什么指教,我是当真要夸赞柳大人的,您这个案子判得好。
」
「愿闻其详。
」
鉴慧也做出洗耳恭听的模样。
湛兮说:「一则,柳大人在改此案判决时,未从『孝子』当如何,而案中的丈夫未能如何,所以当斩;柳大人是从『母亲』对谁的期许更重,谁给予她的打击更致命的角度出发的……」
「这就说明,柳大人您终于跳出了自己的现实中的角色,学会了站在『死者』的角度看问题。
」
是啊,站在死者的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