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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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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半空中翻了数翻,都没找到可以下手的地方,最后还是握住了一只乌鸦的双脚,才找到支点,拿住了包裹。

     “他们的叫声会将人吸引过来的。

    ”沈昱哑着嗓子提示方宁。

     方宁自是眼疾手快,犹如鹰捉小鸡般,从布袋里拎出一只,拍晕一只,如此几番下来,夜色重新静谧起来,而沈昱对方宁更多了几分敬畏。

     “女中豪杰,应是如此。

    ”沈昱瞧着那一只只肥硕的乌鸦在方宁手里恬静的睡去,不由感慨起来。

     方宁只觉得男人真到了关键时候,无用得很,掏出手里调配好的泻药,悉数灌进了那些乌鸦嘴里。

     若真全剖开乌鸦的肚肠,拿出尸体的碎肉,估计沈昱下辈子还得被啄屁股。

     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救沈昱的屁股一命,自然也是福报。

     方宁如此想着,将那群乌鸦扔了出去,静等它们的排泄物,转而指着那三具分不清谁是谁的尸首道:“可有把握能找到致命伤?” 沈昱摇头,不敢讲话说全,“我且试试。

    ” “尸身坏烂至此,需用井水不断冲去表面蛆虫、秽污,等尸首全然干净了,才可以分清哪些伤痕是重伤,哪些是轻伤。

    ”沈昱将尸身的正反两面都翻开检查,眉头不住的皱起,现下血肉与衣衫粘连,完全不辩伤口。

     他出门,从井口打了三盆凉水,交给方宁道:“你一点点灌进他们的血肉里,配合我将淤血逼出去,先从阿木开始。

    ” 方宁接过沈昱手里的瓢勺,跟着沈昱从阿木的头顶、颚骨前囟、发髻,双眼等处一点点浇灌而下,最终停在小腹的位置,“肠壁有血痕,不似之前的伤口都已泛白,这是死前伤。

    ” 沈昱点头,用手指丈量起伤口,目光落在阿木泛白的肋骨上,摩挲着伤痕,“凡被快利武器划破皮肉,死前必有血痕,而这一刀,凶手用了极大的力道,所以肠穿肚烂。

    你看肋骨的位置,刀刃所过之处,都有二三划痕,这是因为凶器恰好卡在阿木肋骨,拔不出来,用了极大的力道,上下推动,这才将刀刃翘出。

    ” 方宁皱眉,暗觉不对,“若是一刀破开肚皮,正中肋骨,凶手的力道得是极大,李书生恐怕没有这有大的蛮力。

    ” “凶器应是一柄长刀,长五寸,头尖尾宽,呈塔状。

    ”沈昱低低说这,目光落在一旁阿杰的刀上,用手比划了一下,声音更沉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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