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轻咳了一下,掩饰似的说:“味道也还能吃下去。
”
连认错都这么趾高气昂。
我过去收起盘子:“不喜欢吃就不要吃了,反正也不是做给你的。
”如果是做给他的,我肯定控制不了自己,去迎合他的口味吧,即使是现在。
“小朗。
”庄非抓住我的手,抬头看着我,漂亮的脸微微地笑,笑的有些勉强,看起来有点可怜,眼睛也弯着,好像想对我说什么,过了好一会,他才继续说,“我饿了,我想吃你做的饭。
”
手里的盘子不由自主地被放下,我看着他的侧脸微微发呆。
庄非低下头吃饭,菜是冷的,饭也是冷的,可是他居然一句嫌弃的话也没在说了,低头吃得很慢。
他的左手,一直没有放开我。
应该抽出来。
但是能被他握着,哪怕只有一秒,我也舍不得。
我痛恨自己的懦弱,可是无能为力。
早就明白,这一辈子我就中这么一种毒。
沾一点就神魂颠倒,理智清醒全都丢到一边,尊严勇气都忘到脑后。
我问自己,庄非到底有什么好,到底有哪里那么让自己迷恋,除了数落出他一大堆自大自私自恋自负自以为是的缺点,半点好话也替他想不出。
可是只要想到自己不再喜欢他了,心就会疼得像用刀子一道一道用力割一样,血汩汩冒出来,痛得我掉出眼泪。
没有爱过的人永远不会懂。
那种已经筋疲力尽,却不能停止的感觉。
我对庄非的感觉。
但是,即使这种感觉持续的时间就算再长,我也不会让庄非知道了。
庄非吃了很久,其实并没有吃多少,只是吃的慢,好像故意的,握着我的手一直不松开,也不管吃饭只用一只手的感觉多奇怪。
我没有点破他。
“谢谢,我吃饱了。
”庄非放下筷子,又抬头对我笑了一下。
笑容灿烂,好像很满足。
我点点头,缓缓抽出手,收拾起盘子。
“我帮你。
”庄非反常地积极,如果是以前,他要是吃过饭说要替我收拾一下,我一定感激涕零,然后当夜辗转反侧,兴奋得睡不着吧,但是现在,我只是漠然地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