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听见。
就算他变成这副模样,那些怪物也扛不住他一爪子他甚至都没必要把爪尖亮出来。
多么奇妙,疯修士曾想象过无数次“变强大”后的景象。
还在不朽教堂地牢时,他想象过自己手持长剑,无差别杀光那些永恒教徒,用他们的惨叫和内脏铺出一条路。
他不需要躲藏,只需要堂堂正正踩过那些尸首。
在外面奔波流浪时,他想象过把永恒教会的老教皇吊上最大的常青教堂,做成最华丽的装饰。
最好再把追踪他的调查骑士们挨个送进医院,直到没人再来骚扰他为止。
他不需要躲藏,他可以快乐地追随一切真相,变成两大教会的血腥噩梦。
忒斯特从未想过,自己会和“神”这个概念沾边。
最荒谬的是,达到这个可怕的高度后,他面前的不是鲜血四溢的场景,而是……
两个硕大蓬软的爪子。
忒斯特沉默了会儿,他看了看自己粉红色的肉垫,默默把爪子揣到身下。
他顺势舔了舔小黑龙的翅膜,忍不住又打起呼噜来。
如果这世上有着真正意义上的命运,他的命运一定哪里出了问题,忒斯特呼噜着想道。
马车颠颠簸簸,把一行人送到了一个边缘小镇这里甚至称不上小镇,诺尔认为它更像是所谓的“驿站”。
一间提供马匹交易的旅店,一间信舍,一个酒馆。
除此之外,只有寥寥几家民居。
空旷的草丘中,几幢建筑紧紧挤在一块儿,活像一丛蘑菇。
唯一的旅店条件一般,价格不菲,让人毫不意外。
这一次,黄金剑特别果断地掏钱,给所有人买了单。
这里的老板很是上道,他的目光只是在诺尔身上停留了几秒,什么都没问。
几分钟后,他们得到了一间不错的双人间两张单人床,甚至还有专门为宠物准备的草编窝。
忒斯特扒拉了下草编窝,很不满地跳上床,提前占据了黄金剑的羽绒枕头。
诺尔试图把他胆大妄为的骑士叼走,悲惨地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