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待上七八天。
教堂起火了,我们也该回去了,就这么简单大家就把它的毁灭当成闹钟吧。
”
是吗?诺尔随便唔了声,他敢拿自己的晚饭发誓,疯修士绝对有别的目的。
“那么咱们最好尽快开始。
”诺尔胳膊勾住魔杖,树懒一样抱住细弱的树枝,“首先要找到那座教堂……”
“哦,我知道那座不朽教堂在哪儿。
”忒斯特格外爽快地承认。
是了,这小子是追补妖来着,永恒教会不太可能散养他。
诺尔:“所以你去过那个教堂。
”
“没错,说不定你还能看到过去的我呢。
”
忒斯特这会儿恢复了他白发金眼的模样,他坐在树枝上晃晃悠悠,像只格外嘚瑟的麻雀,“这个时间点,我应该十六岁吧。
”
忒斯特的语气特别平稳,仿佛要给诺尔展示他年少时的相册。
诺尔看了会儿忒斯特,他发现自己不太能想象疯修士的青少年时期,“带路的事情就交给你了,现在就动身吧。
”
“没必要,我更建议咱们在这里守着,然后搭永恒教徒的顺风车。
比如钻进他的口袋或者包裹偷渡,这儿的永恒教徒可多了。
”忒斯特难得提出了保守的建议。
“亲爱的,我不是不相信你的能力。
但葡萄领的不朽教堂曾是教会最好的教堂之一。
”
他又轻声细语地补了句。
好的,诺尔想。
最好的教堂之一,这意味着更多高手、更多未知,以及更严密的防护。
真要打起来,他们得用这倒霉的体型打赢,保证自己活下来;还不能赢得太过火,省得改变历史大事件。
这无异于戴着镣铐跳踢踏舞,光是想想,诺尔就有点心累。
两人最终决定留在软木塞街。
忒斯特保证自己能认出永恒教徒,而且在这条街,永恒教徒们就像老鼠一样常见
软木塞街是葡萄领下城区最繁华的街道。
这里有在正规街区难以找到的风味小吃,有趣店面,也有比其他地方多几百倍的窃贼、下级佣兵和流浪汉。
两人拐进街角一家倒闭的旧货店,决定在这里做个据点。
这家店叫“老乔恩”。
店门紧紧锁着,木门边角早有了破损,诺尔侧侧身就能挤进去。
更妙的是,这家店的橱窗里展示着木质柜子,其中一个抽屉半开,为他们提供了天然的瞭望点和暂居处。
诺尔踩过积雪般厚实的积灰,艰难地爬上橱窗。
太阳渐渐朝西边歪斜,暖橙色的阳光洒上陈旧的木板,木面摸起来光滑温暖。
“这个交给你。
”忒斯特抱起一个麻线轴,“弄点骨头,做个梯子。
我在店里转转,看看有没有其他能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