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263章

首页
    的肯定是无故拖延婚期】 【可是我看那些清末和民国人娶妻,很多都拖了很久啊】 【那时候清朝政府还能有什么统治力?】 【你也说了是民国了,至于清末,那时候会反抗包办婚姻的,都是“进步人士”,人家可都是有权有势有钱的】 【那大清律例肯定也不允许随便离婚,他们不还是离了?】 “清朝离婚依然是遵循七出、和离、义绝,另外对方如果犯罪,也可以申请离婚或者解除婚约。

    ”伍爱华顺势解释。

     “对于已经定下的婚约,还有一种情况可以解除,清律规定,如果男方拖延五年不结婚,或者男方逃亡消失了两三年,那么女方可以直接解除婚约另嫁。

    ” 【清朝人都知道,拖了五年还不娶的,就是不想娶,恋爱脑们都醒醒吧!】 “同时,如果已经同意嫁女儿并且有婚书后来又反悔的,也会被笞打五十,当然不是笞打女儿,是许嫁的父母。

    ” 【所以就是定下了不能反悔?】 【那要是对方长大了吃喝嫖赌五毒俱全怎么办?】 【这个故事教育我们,娃娃亲不靠谱!】 第150章 娃娃亲不靠谱这种事情,不用现代人说,古人也知道。

     但是很多定娃娃亲的人,都是知根知底,或者是想要赌对方的前途。

     【这种时候,就看是信义重要,还是女儿重要了,为了女儿的幸福,被笞打五十也不是不能忍】 看到现代人的发言,古人只觉得他们太天真。

     【有没有可能,反悔的人既没有信义,也不疼爱女儿,只是为了更多聘金?】 【如果是因为疼爱女儿悔婚,其情可悯的情况下,古代官员判决也不会重罚的】 【什么算其情可悯呢】 【对方家庭返贫、男方重病肯定不是合理悔婚理由,估计是对方有恶习吧】 【就是朴素的道德判断呗】 【所以还是不婚不育保平安】 【古代那环境,特别是清朝这种,不婚不育也没办法保平安吧?】 “从某种方面来看,清朝是将婚约看做了一种契约制度。

    ” “在清朝,如果定契约之后反悔,也有官员判决刑罚的先例,当然一般只是笞刑,小惩大诫,主要起到教化作用,并无法律明文规定。

    ” “但是有一种契约是明确有刑罚的,就是超过借贷利息界限的高利贷契约。

    ” “清律是限制高利贷的,在我们现代,高利贷是超过规定界限的利息,法院不予支持,在清朝可没那么轻易放过。

    ” 【这个我知道,王熙凤放高利贷,都要被抓去监狱里面】
上一页 章节目录 下一章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