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关系也不可以判罚吗?】
【想到了法学界的知名笑话,说开庭的时候,法官、书记员、法官助理以及被告、原告、被告代理律师、原告代理律师全部都是一所学校毕业的】
【还有司法警察、检察官也是同一所法学院的】
【更可怕的是,法官在判决之后被律师兜头大骂说,我当初就是这么教你的吗?原来律师是学校老师来兼职的律师】
【古代师生制度和现代应该不一样吧,如果现代按照古代的师生制度来,那么一个法院可能有一半的人都是毕业于本地的法学院校,但凡碰到一个教授,副教授来当兼职律师,都没有办法审判他的案件了】
【而且律师有很多是法官的同学】
【如果这种都要回避的话,真的会回避不过来,毕竟大学同学要回避,那么学长学姐学弟学妹,要不要回避呢?】
看到现代人的弹幕,古人都觉得长了见识。
原来,现代的很多法官是同一所院校培养出来的,并且除了法官之外,他们的律师以及其他职位的人员都是同门师生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不怕法官会徇私吗?
伍爱华看到弹幕上的讨论,不由说道:“那时候的师生关系和我们现代是不一样的,大家记得之前有一个所谓的诛十族,比诛九族还多了一族,这一族就是师生。
”
“在古代,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并不是一句简单的话,如果老师过世的早,学生是有承担为老师抚养其家人、赡养老师的父母以及师母,并养大、教育老师孩子的责任的。
”
“当然,权利义务是对等的,负有这些义务的入室弟子在老师在世的时候,也可以继承老师的政治资源,接受老师的庇护,如果学生没有钱吃饭,老师也是要像老父亲一样为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