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也就不用睡觉和处理国家大事了。
“德国的司法制度和诉讼制度大致就是这些,日本和德国总体比较相似,但是也有很大的不同。
”伍爱华说道:“日本的司法改革,是在明治维新时期发生的。
”
“1889年,日本颁布《大日本帝国宪法》,而后在1890年,确定了《法院构成法》和《行政裁判法》。
”
“相比而言,日本的立法时间比德国晚了十几年,相比于老牌英美法系国家,两者都是弟弟的存在。
”
“其中,日本的立法,也抄了不少德国的内容。
”
“两者作为大陆法系国家,也不太奇怪,毕竟立法这种玩意儿,甚至没有什么知识产权保护,其他国家想要照抄,那就抄呗。
”
“有些国家甚至很愿意让其他国家学着自己进行立法,毕竟有句我们非常耳熟能详的话,‘学我者生,似我者死’。
”
“这句话之外,又有一句相辅相成的话,就是当你学会了我,你也就成为了我。
”
“事实上,日本后来能和德国一起搞法西斯这种事情,未尝没有日本学了很多德国制度的原因在。
”
“《法院构成法》事实上参照了1877年德国的《法院组织法》制定,分为法院、检事局等,将普通法院分为了区法院和地方法院,控诉院和大审院。
”
“普通法院采用了审检合一的制度,区法院受理轻微民事和刑事诉讼案件,如果不服区法院的判决,可以向地方法院起诉,”伍爱华科普道:“至于说控诉院,在全国共有7个,作为地方法院的二审和区法院的三审法院。
大审院则是国家最高的审判机关,终审法院,不得不说这个名字非常具有日本的特色,看起来就很像日本人取出来的名字。
”
“《行政裁判法》则是规定了行政法院,日本的行政法院设立在东京,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