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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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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这句话的存在,很多人都以为古代百姓对老来得子欢欣鼓舞,”伍爱华微微冷笑:“其实并不是这样。

    ” “当然,如果这里的百姓不是我们通俗意义上的百姓,而是秦汉时期的百姓,那倒也不是不可能。

    ”伍爱华补充了一句:“《中国通史》中有说明,古代所谓的百姓其实是百官百工之人,黎民才是真正指平民。

    ” “古代,因为没有避孕手段,妇女生育的概率是很高的,但是营养不足等问题导致孩子存活率不够高,如果是没有儿子的情况下老来得子,那确实是疼爱不已,但如果家里财政大权已经是成年儿子掌管,普通平民可能并不会养大新生的小儿子。

    ” “一来,父母二人都要依靠成年的儿子们供养,但是儿子们愿意供养父母,愿意供养这个比自己孩子都要小的弟弟吗?孩子心存不满,岂不是影响了自己的养老?”伍爱华说着:“别说什么不孝,就像我们现代规定子女要赡养父母,但是真的去告子女的父母也没有几个。

    ” “二来,在清朝实行摊丁入亩政策之前,所有人都要交丁口税,家里多一个孩子,就要多交一份税,男娃又要给他分家产,家里本来就那么几亩地,分给一两个儿子,他们还能生存下去,分给三四个儿子,每个人都要吃不饱,可能连媳妇都娶不上。

    ” “这种情况下,自然会有人选择直接抛弃小儿子。

    ” “有人可能会问,古代不是讲究多子多福,怎么可能杀死儿子?”伍爱华说道:“但是和普遍认知不一样的是,在古代,平民家庭为了保障生存,基本都将儿子的数量控制在三到五个以内,因为再多家里就没办法供养得起。

    ” “甚至说,如果一个佃农之类的家庭已经有三四个立住的儿子,那么后面出生的婴儿,女儿生存的概率会比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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