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告诉你,二十五岁的公主会被逐出魔宫的,你最好在那之前获得一片封地。
”我不停扇动着红色的羽扇,手指上戴着一块会让所有小女孩闪耀的白色宝石。
我施了一点小小的咒语,让讨厌的小丫头随着风飘走,临行前她一直咒骂着,我似乎理解当初的自己有多令人厌恶了。
这里是所有魔宫最安静的地方,死一般的安静,来到这里总让我感到胃不舒服。
但只有这个地方我能确保自己不会受到监控,没有低等魔物能在这片荒芜之地存活。
我亲爱的哥哥从来无心打理他的属地,真好,纯血贵族们生来就享尽优待。
”
“多洛雷斯殿下。
”死灵管家飘着来迎接我,他深深地弯下身,以假意的恭维对我说,“我们殿下刚刚入睡。
”
“哼,说的他好像醒过一样。
”
我径直走向屋内,让小骷髅们演奏乐曲“卡门”,他们搞得乱七八糟。
过了好一会,在我的耐心快要消失殆尽时,菲尼克斯才昏昏沉沉的醒来,仆人们帮他撑起垫子,以便他能舒舒服服地靠着。
我想他心里肯定恨死我的打扰了,只是懒得开口对我多说一个字。
于是我开始絮絮叨叨,讲了我这一百年所游离的地方。
“我从某个地方拿到了一把神剑,哦,别管我是从何而来,你知道的。
我用那把剑杀死了一个天使,漂亮的小家伙,她倒下时还在说:天父在上!好像多喊两句会有人来救她。
天使们似乎都很蠢,我们总能预知魔王何时会厌弃自己,不是吗?亲爱的哥哥。
”
我一边说着,一边在黑暗中爬上床,扶着他的肩。
我今天打扮的像一个洋娃娃,眼角上涂了亮晶晶的小星星,还有层层迭迭裙子和精致的卷发。
只要他一个手势,我就会爬到他的床上。
他的气息令我不停颤抖,似乎死亡会将我吞噬,而我又必须竭力隐匿起不适,哪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