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告诉我,是否能保我平安。
”
她似在期盼问他,如一只小兽寻求庇护。
萧沂望着她那双秋水泛着粉红的眼睛,在月光下程亮,令人想怜惜。
她便是用这副样子惹得皇兄怜惜,他从前觉得不吃这一套,可此刻,不得不承认她在这招手段之高明。
萧沂握紧茶,双眸晦暗。
男人低沉的声音带有温柔,“至少在这墨竹轩,我能保你平安。
”
夜色寂静,片刻后,林惊雨扬唇一笑,“那我这辈子,都不会离开墨竹轩。
”
萧沂一笑,“愿如你所说。
”
第34章
朝晖殿,女子生得丹凤眼,美艳又不威自怒,她脚边跪着一个奴婢,在给她涂指甲。
长孙贵妃有一双好手,日日用蜂蜜滋养,朝露水浸泡,才养得手指白皙如玉,细长如葱,朱色的凤仙花染在上面鲜艳至极。
“你是说,永巷里的那个兰妃身边的奴婢才是陛下当年所遇的兰花女,兰妃那个贱人,是假的。
”
长孙贵妃皱眉,惊讶地望着站在面前的二皇子。
男人着一身赤红,祥云腾飞,锦袍华丝珍贵,他拱手,“千真万确,儿臣捉了永巷的一个老宫女,她亲口对我说的。
”
长孙皇贵妃扶住金凤凰滕缠绕的椅子,神色凝重,皇上有多爱兰妃,世人知,她更知。
全是因帝王尚为皇子落魄时,那个女人与他琴音纸笔谈情一年。
让皇帝对她念念不忘,称帝后万千宠爱于一身,甚至当年不惜骗了整个长孙族。
这天下是皇帝的天下,亦是长孙族打下来的天下。
她进宫时,又何尝不是万千宠爱,却皆是利用,只有她得宠,长孙族在前线才会卯足劲打仗。
待大启一统天下,利用完,他竟连装也不装,将她丢在这孤苦又华丽的宫殿,宠着兰妃那个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