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花篮本身编织而成的纹络也各不相同,它们好像都自成一个主题,代表着一个我所不知道的世界。
这是一个非常有心的人。
我觉得我对这个有点可爱的智障感到越来越好奇了。
这是一种久违的感觉,这种感觉只有当年我开始喜欢罗斌的时候才有过。
他是我这辈子第一个喜欢的人。
罗斌是我哥的同学,比我大三岁。
因为跟我哥玩得比较好,所以经常到我家来做客,有时还会留下来吃饭。
我爸妈也喜欢他,因为他不但长得帅气,而且嘴巴也甜,笑起来右边会旋着一个小酒窝。
我们家是酒窝一族,因此对有酒窝的人本身就有一种迷之好感。
我记得我第一次动心就是因为他对着我笑得痞痞的样子,那时他的骨骼已经长开,有着男人的模样,却还带着男孩的青涩。
他撑着门,像一堵墙一样站在我面前,突然用手指戳了戳我的脸,笑着说:“哎,你就是笠旭那个学芭蕾舞的弟弟啊,长得满可爱的嘛。
”
那年我正上初三,对自己的性倾向已经有了大概的了解。
当我意识到比起女生我对男生更感兴趣的时候,我在惶恐害怕的同时还感到十分羞愧。
因为我从小就跟我爸妈一起信奉天主,而在天主的教义里同性恋是一种罪过,直到后来我翻阅了大量的书籍,明确性取向是与生俱来的后,这种罪恶感才慢慢减轻了些。
因为长得比较瘦小,又从小练习芭蕾,所以我总是被身边的男生嘲笑女里女气,有几个顽劣的男生还故意喊错我的名字,把“肖笠笙”叫成“小吕生”,群体活动的时候更是常常起哄让我到女生堆里去。
所以,有一段时间我对男生的印象真的差到极点,决定宁肯到教堂做神甫也决不去喜欢什么狗屁男生。
而罗斌使我改变了对以往男生的看法。
他是一个很会玩的男生,熟悉各种游戏运动,跟着他走很少会有无聊的时候。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愿意带着我玩,也从没嘲笑过我的女生气,有时候我哥哥欺负我,他还会为我出头。
坦白而言,跟他在一起我很开心。
我们并没有做什么特别的事情,如果撇开我对他那朦朦胧胧的好感不说,其实我们跟其他普通男生交往并没有什么区别。
因为放学顺路所以经常一起骑车回家,有时间就一起打打游戏、聊聊电影和新番,偶尔周末约好到郊区玩或者去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