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住校听不了收音机,这就让她写文章的时候没办法投机取巧了。
但是现在,她好像可以写点别的东西了。
马爱梅把笔一丢,抱住了脑袋:“为什么会有物理跟化学这种东西,好难好难。”
书上说要做实验,他们老师一次实验都没做给他们看过。哎,还学个什么东西啊,不学了不学了。
无所事事的马爱梅凑到刘小麦旁边,扫了一眼,两只眼睛立刻亮了起来。
“小麦小麦,你又写文章了?”
“不是之前的那种文章。”刘小麦道,“我现在是在写小说。”
一个叫做张红红的农村妇女,作为被封建势力迫害的可怜女人,在新社会被拯救后拥有坚定信仰,最终成长为一位拯救其他妇女儿童的妇联干事的小说。
她先写着,明年就是七六年了,到时候再投稿也行。
床上的叶春花探下头:“刘小麦,你还会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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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春花一脸的兴趣盎然,乌黑的头发垂在她两边。
刘小麦笑了笑:“之前没写过,我先随便写写。”
叶春花做了一个夸张的表情:“哇哦~”
马爱梅觉得她古古怪怪的:“叶春花,你干什么做鬼脸,什么意思哦?”
叶春花眨眨眼:“没有什么意思啊,我就是喜欢看小说。”
说着她举了一下手中的厚厚的大头书,朝床铺上一趟,又美滋滋看去了。
“……莫名其妙的。”马爱梅气呼呼的,“小麦你别管她。”
刘小麦摸了摸额头,她本来就没管啊。
她写的东西又不是见不得人,她什么都不怕。
都住校了,刘小麦没指望可以偷偷写,于是很快,全班同学都知道这件事了。
“小班长,你写小说啦?”一进班级,就有人问她。
“是啊。”刘小麦一脸坦然,落落大方的。
“你会的可真多啊。”大家直咋舌,“我们以前单知道你会写文章,没想到你还能写这个。”
“哪有那么容易啊。”叶春花捧着脸,坐在座位上,“写文章和写小说是两件事。文章写得好,不代表就能写好小说。就像我有个朋友小学的时候成绩很好,上了初中就不行了。”